宣威汇宝大酒店
通 知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规范考勤制度,决定对办公室人员上下班时间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勤时间
(一)每周六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8:00。中午休息一个小时(含就餐时间)。特殊情况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需报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批准后由人事部执行。
(二)办公室人员出、入酒店均按打卡记录进行考勤统计,月底以考勤系统记录核算出勤情况,结果在薪资中直接体现。
二、迟到、早退、旷工的界定
(一)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以内打卡的,视为上班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以后打卡的视为旷工。
(二)根据规定下班时间,提前10分钟以内打卡的,视为早退。提前10分钟以上打卡下班的,视为旷工。
(三)凡因:外出、休假、请假等;不能在规定时段内打卡的人员,需及时填写《缺勤情况说明表》,并经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 本通知自从签发之日执行。
总经办: 签字人: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抄报:总经办
抄送:办公室主任 宣威汇宝大酒店
抄报:总经办抄送: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作息时间调整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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