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___________工地:
目前,长春市正在积极开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复审工作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验收工作。为保证复审、验收顺利通过,绿园区各在建工地要做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一)加强现场文明卫生管理,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和场内积水、出入口必须做到硬化处理、工地环境要保持清洁整齐,做到工完场清。
(二)工地现场要关好大门,实行封闭管理。工地出入口应整洁有序,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尤其是土方开挖施工的工地,出入车辆要冲洗车轮,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三)从事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按照指定的地点装载、倾卸,按照指定的路线运输;
2.装载适量,不得超载、超限;
3.覆盖严密,不得沿途散落;
4.证照齐全、号码清晰,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准运证,做到一
车一证;
5.车辆驶离施工现场时应当冲洗车轮,不得带泥上路;
6.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四)违反以上规定的,绿园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行政执法
人员将依照《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绿园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2012年7月10日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