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验收,并按有关标准自评质量等级,编制竣工报告,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技术质量监督组。
2、施工单位自验合格后,由规技术质量监督组组织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初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内容包括检查各分项,分部工程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3、初验合格后,技术质量监督组组织监理工程师填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对工程质量等级作出评价,并核查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合格后向现场指挥部申请竣工验收。
4、现场指挥部单位审查竣工报告,并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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