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做起,保护母亲湖——滇池”倡议书
滇池,昆明的母亲湖,素有“高原明珠”的美称,是云南省最大的高原湖泊,也是我国第六大淡水湖。自上个世纪70年代起,随着昆明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以及盲目地大规模的围湖造田,滇池流域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滇池被严重污染了。滇池污染影响我们的生活,危害我们的健康,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为了拯救和保护滇池,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为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我们向全县人民倡议:从我做起,保护母亲湖——滇池。
一、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增强环境意识,保护滇池,提倡绿色生活、学习和工作。
二、保护环境,从我做起,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向河道、滇池倾倒垃圾、乱倒粪便、乱排生活污水、乱扔废弃物。
三、倡导文明行为,从我做起,养成良好的日常生活行为习惯。爱护树木花草,保护环境,不乱排污水,不乱扔垃圾;尽量做到垃圾分类;少用或不用一次性用品 ; 不使用含磷洗衣粉和洗涤剂。
四、节约用水,树立惜水如油的意识。生活中,尽量使用节水龙头,并随时关紧水龙头;不要用长流水洗碗、洗衣;尽可能做到一水多用。
五、任何单位、个人不在滇池水体保护区内围湖造田、围堰养殖及有其他侵占或缩小滇池水面的行为;不在湖滨带范围内取土、取沙、采石;不损坏堤坝、桥闸、泵站、码头、航标、渔标、水文、科研、测量、环境监测、滇池水体保护界桩等设施;未经市滇池保护委员会批准,不在界桩内构筑任何建筑物。
六、任何单位、个人不向滇池水体保护区内和入湖河道内倾倒土、石、尾矿、垃圾、废渣等固体废弃物,不向滇池和通往滇池的河道排放未达到排放标准或者超过规定控制总量的废水。
七、任何单位、个人不在滇池面山、风景名胜区取土、取沙、采石及新建陵园、墓葬,防止水土流失和破坏自然景观。
八、城市居民外出休闲、娱乐、度假时不要往河里、湖里乱扔垃圾 ;不要到水源、保护区游泳、捕鱼和划船。农村居民要改变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少用化,肥农药,提倡平衡施肥,使用农家肥;使用生态卫生旱厕,搞好庭院、村庄卫 生,改善生活环撞;不在水体保护区范围内搞规模畜禽养殖; 不在河堤堆放粪便、垃圾,积极支持和参与湖滨生态湿地建设。
从我做起,保护母亲湖——滇池,已不仅仅是一种意识,一种道德,一种文明,更是一种责任,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 让我们都自觉行动起来,从我们身边的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还滇池以清澈,还滇池以秀美,让我们共同拥有一个美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