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书填写规范要求
国家励志奖学金设立宗旨为:选取贫困生中的优秀学生,即困中选优。报送学生必须为在库贫困生,其他要求参照《上海海事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所有《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需一式两份。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三、一套完整材料,需含
(一) 审批表一式两份,每份必须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1、困难登记选“一般困难”或“特别困难”
2、审批表中申请理由一栏,其第二页内容不得空白。电子版打印,需
本人签名。
3、审批表中年级推荐意见,由辅导员填写(可打印),需对该生各方
面做出评价,最后写同意推荐XXX同学评选XXX奖学金。推荐人
需本人签名。
4、审批表中院系意见,需对该生的德育、智育、工作能力做出鉴定,
最后写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XXX同学评选XXX奖学金。
推荐人需本人签名,学院总支盖章。(如果先写好,后请领导签字,
需保证本学院、本批次材料字迹相同)
5、审批表中的年级专业推荐意见、院系意见,可以相似,不得相同。
(二) 学生奖学金申请书打印版一份
1、申请书字数需大于800字,突出贫困、励志。
2、板式为:标题三号字,正文小四,宋体。
3、落款为申请人签名,日期。
注:递交材料时,请用回形针整理。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书填写规范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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