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平安家庭基本标准
1、遵纪守法无犯罪。家庭成员积极学法用法,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无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2、家庭和睦无暴力。尊老爱幼,自觉赡养老人;强化子女道德教育,营造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家庭环境,无流浪儿童;家庭成员之间男女平等,无暴力行为,和谐美满。
3、安全防范无事故。积极参与社会平安创建,认真做好防火、防盗、交通事故等家庭安全防范措施,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家庭成员人身安全及家庭财产安全。
4、生活文明无愚昧。家庭成员崇尚科学,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爱护环境,勤俭节约;娱乐方式文明健康,真爱生命,自觉远离黄赌毒。
5、民族团结无纠纷。家庭成员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和谐相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平安家庭基本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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