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区锦屏小学
2011年春季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省、市、县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有效制止乱收费的行为,我校组织相关人员,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了2011年春季收费工作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有专门机构,有专人负责。
为使减轻学生负担、治理乱收费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教师代表、财务人员为成员的“减负治乱”工作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做好周密部署,有计划、分步骤,切实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二、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①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收费政策
严格执行上级部署和要求,实施 “两免一补”收费政策,坚决不参与应由有关部门收取的代收费项目的行为;无强制性收费和从中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无各种形式的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行为。学校更没有擅自私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尤其是对农民工子女没有收取择校费,一律免费入学。
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学校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开学初按规定的项目,标准和范围收费,统一使用规范票据,严禁私设小金库现象,执行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了公示。并且公示的项目和内容标准已经有关管理部门审核,并实行校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③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学校收费资金。学校未用事业收入发放奖金、补贴、津贴、
实物及组织公费旅游。在开展工作中严肃财经纪律,并加强了财务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力和财务管理意识。
三、规范各项管理制度
一是学校无超标准、超范围和自立项目收费。只代收了学生作业本费用。
二是学校无违反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学校也没有在节假日期间举办各种补习班性的办班活动和以竞赛的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三是我校严格禁止以各种名目向学生摊派钱物。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
四是学校的每次教育收费收缴均入财政专户,按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安排将严格使用教育收费资金。
以上是我校2011春季学校收费情况自查说明。我校将始终严格执行上级的收费政策,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做好收费政策的宣传,依法治校,坚绝杜绝乱收费行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201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