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教育系统领导 干部的良好形象,我将以个人名义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三个“遵守”。
1、严格遵守领导干部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之规定,努力做维护党的纪律的模范,严格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
2、严格遵守教师“十八条禁令”,坚持两个“确保”。
3、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按章办事,做到财务公开,不私设帐目,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坚持三个“决不”、两个“做到”。
虽然单位很小,但自己毕竟身为第一责任人,所以一定坚持以下三个“决不”。
1、决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更不参加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
2、决不借职务之便收受和赠送“红包”,更不能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同时也要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
3、决不随意借故大摆宴席收受钱财。
4、经常用“十八条禁令”对照检查自己,以确保自己在广大教职工面前能永远树立良好的校长形象,真正以自己的楷模力量感染、促动广大教职工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5、建立规范的师德建设制度,以确保学校不发生任何违反师德现象。
三、认真开展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开展好学校“开放周”及校长“接待日”活动,虚 心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尤其是本学区学生家长的批评与建议。
2、认真抓好学校的管理,向管理要效益,不断提升学 校的办学声誉。
3、认真抓好教师的廉洁自律工作,建立预防腐败体系,促进教师廉洁从教,以建立一支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
总之,自己一定坚持做到:认真履行职责,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办事,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服从领导,廉洁勤政,秉公执教,多做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带领全体教师为办出一所人民满意的学校而努力工作。
以上承诺,敬请各级领导以及全体师生的监督,如有违反承诺之处,愿意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承诺人:
单位: 务:校
长
2008年4月18日
廉洁自律承诺书
延寿县胜利小学 郭雅茹
200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