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宁56号建议的答复
浙交提〔2011〕153号
金艳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高速公路建设、养护管理问题的建议》收悉。您在对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现状和问题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加大高速公路建设资金投入、落实建设项目土地指标、加强高速公路养护监管等三点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我们改进工作很有帮助。您的建议受到了省人大、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被省人大确定为今年的重点建议,由王建满副省长领办,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承办。
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厅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办理工作小组,并会同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认真研究办理方案,仔细分析问题原因,王建满副省长近期又专门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共同协商解决办法。《规定》的出台,将有助于我省健全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长效机制,规范高速公路养护行为,确保高速公路养护及时、科学、合理,有效制约“个别高速公路经营单位管理不到位、养护投入不足的现象”。下一步我厅将重点抓好《规定》各项要求的贯彻与落实工作,请您继续给予关注,并多提宝贵意见。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侯训田,联系电话:0571-87820217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于省十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宁56号建议的答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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