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开招聘交通协警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海口市人
民政府同意,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200名交通协警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交通协警员200名。其中,男性170名,女性3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海南省户籍(本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在本省服役的退伍军人不受户籍条件限制);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含)以上学历;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四)年龄18周岁(含)以上,男性28周岁(含)以下,女性25周岁(含)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31日;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心脏病、高血压、肾病、传染性肝炎等不适宜体力强度较大工作的疾病,无色盲,双眼矫正视力1.0(含)以上,男性身高
1.68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含)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
2、有吸毒行为;
3、曾被开除公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招聘交通协警员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2日至6月14日
上午08:00—12:00;下午 15:00—18:00。
2、报名地点:海口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原海口市委办
公楼一楼),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8号。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
书、户口本、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报名表(贴照片),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5张,部队退伍军人还需提交退伍证。
《2012年海口市公安局交通协警员招聘报名表》(可从海口交警网站下载填写)。
2012年6月20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在海口交警网站公布。
(二)笔试(采用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
1、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范围为时事政治、法律
知识、公文写作,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于6月20日在海口交警网站
公布。
3、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按同名次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采用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
1、报考人员每人面试时间5分钟;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并按照招聘名额1:1.2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分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按同名次一并参加体检)。
3、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于2012年6月28日,
在海口交警网站公布。
(四)体检
1、由招聘办组织体检对象到省或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
3、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于2012年7月4日在海口交警网站公布。
(五)公示
招聘办根据考试、体检、审查的结果,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12年7月9日在海口交警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六)聘用
1、公示期满后,对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签订劳动合同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
前培训和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交通协警员的工资待遇以及各类保险全部纳入市财政
预算给予保障。
(一)被聘用的交通协警员实行合同制,月工资2000
元(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个人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基本工资1300元,绩效考核工资700元。试用期内不享受绩效工资。
(二)交通协警员绩效考核工资按照《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和《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协警员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发放。
(三)交通协警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岗位保护等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313668
27、3136611
1联系人:周警官、陈警官、王警官
监督电话:31366005
附: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2年招聘交通协警员
报名表》(点击下载)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O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