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务用枪持枪证年度审验的通知 市直各配备公务用枪单位:
根据公安部及省公安厅的部署及有关要求,从11月28日至12月2日,南平市公安局将组织开展对全市各公务用枪配枪单位持枪人员持枪证进行统一的年度审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公务用枪配备办法》来确定持枪对象并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将已申办持枪证人员的持枪证统一收集好,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公务用枪持枪证年度审验登记审批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作为公安机关对持枪证年度审验依据。
二、请各单位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持枪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业务学习,对持枪人员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强化心理辅导,完善并落实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年检培训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四、地点:武夷山市闽辉大酒店(武夷山度假区,总台电话5257999)。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农村信用社系统人员注意事项:
1、本次培训按公安要求,所有取得公用持枪证人员原则均须参加,年龄超过55周岁和政审不过关,以及有重大违章行为的人员不须参加,公安部门将收回其持枪证,不得再从事守押工作。
2、本次培训共分三批,第一批: 11月28日上午报到,下午培训,11月29日上午返程,第二批: 11月29日下午报到,11月30日上午培训,11月30日下午返程,第三批: 12月1日上午报到,下午培训,12月2日上午返程。请各单位妥善调整好值班人员,合理安排培训人员,并请将每期培训人员的名单在11月24日前报市办。
3、请各单位填写好“符合配备公用枪人员持枪证年度审验登记表,在培训时由科长一并交市办人员。
4、请联社核对现有持枪人员情况(见附表),如有误,请电话说明。
《关于开展公务用枪持枪证年度审验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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