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棋比赛”活动
一、活动背景
棋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结晶,至今仍放射出熠熠奇光,象棋是智慧的体现,至今仍为现代人所喜爱,被人们誉之为“国粹”。
二、活动目的
通过这次活动,让更多职工能展示自己的智慧,在对决中证实自己的沉稳和睿智;同时也让更多的人领略“国粹”精深的风采。纹屏论道,乐在其中;横車纵馬,胜负你操。
三、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是以中国象棋为中心,充分展示二局职工的逻辑思维能力,提高职工思考问题的全面性,使我部职工的工地业余文化生活更加充实,让更多的人爱好中国象棋,进一步提高我项目部职工的象棋博弈水平。
四、活动安排
请职工以个人为单位,向政办室报名。现场选手进行抽签,通过抽签决定对弈双方,对弈双方的胜者晋级下一轮抽签,依次类推。
五、活动时间:2011年11月
28、29日下午2点
六、活动发点:职工餐厅
七、活动人员安排
每盘棋配一名裁判员,监督比赛,维持场内秩序,记录比赛结果,在比赛出现专业问题时尽快联系裁判员。
八、奖品安排
一等奖1人 奖品:
二等奖1人 奖品:
三等奖2人 奖品:
合计(元):待定
组织部门:
九、负责人:
十、比赛规则
遵循\"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讲究棋风、棋德,赛出风格,比出水平。象棋比赛每局限时15分钟(具体时间长短可以视情况而定),比赛人员每步棋限时30秒,参赛人员如果超过规定时间就是为自动放弃比赛资格,本局比赛也将判对方获胜,比赛落棋为定,只有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悔棋,每一局比赛每人限悔三次棋,三次一过将再无悔棋权利。对违反
比赛规则的人员处以取消比赛资格的惩罚。选手需提前15分钟到场,迟到15分钟本轮判负。赛后举手示意裁判,双方签字确认比赛结果。
十一、棋手须知
1.服装整洁、仪表大方,不得出现有碍观瞻和失态的举动。
2.了解本规则的全部条款、比赛程序和章程以及其他临时补充规定。出现问题,不得以“不了解”作为推诿的借口。
3.对局时,禁止随意离座或与任何人交谈及参考任何资料,禁止用棋具或借助纸笔等物对局势作分析研究。
4.禁止以任何方式干扰对方或分散对方注意力,禁止一切妨碍比赛正常进行的言行。
5.对局进行中如有问题,应在自己走棋的时间内提出(遇对方犯规时例外)。发生争议时,应当服从裁判,但可保留事后再议的权力。
6.遵守竞赛纪律,不得相约互让或议和。
十二、判决胜负根据
(一)对局时,一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就算输棋,对方得胜:
1.帅(将)被对方\"将死\";
2.帅(将)被\"将军\",无法避免地同对方将(帅)直接对面;
3.被\"困毙\";
4.封棋着法有误;
5.走棋违犯禁例,应当变着而不变;
6.在同一局棋中,单方面出现第三次\"违例\";
7.自己宣布认输;
8.因违犯纪律被判输棋。
(二)对局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就算和棋(和棋时加赛一场以判定胜负):
1.属于理论上公认的双方均无取胜可能的局势;
2.提议作和,应使双方机会均等。只要是一方提和,另一方已宣告同意,双方都不许反悔。
3.双方走棋出现循环反复已达三次,符合\"棋例\"中\"不变作和\"的有关规定,可由任何一方提议作和,经审查局面属实,即使另一方不同意,裁判员也有权判为和棋。如双方都没有提和,而循环反复局面还在延续,裁判员有权不征得双方同意就决定判和;但如所走着法已同上述循环反复局面无关时,则不能按照本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