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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发布时间:2020-03-03 20:47:0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回顾近年的两会调查,2010年和2011年两会调查中,“三公”经费作为反腐倡廉的选项内容,受到网友高度关注。

2011年,共有94个中央部门公开了2010年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即“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截止2011年11月1日,仅有京沪陕三个省级政府公开其2010年“三公”经费决算数。 网友投票:

普遍同意将“公款大吃大喝”入罪 超八成不满中央部门“三公”公开情况

从2月7日调查发布到2月28日, 20多天内共有15016人参与了“三公”经费的分项调查。针对“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超过50%的网友很不满意,33%的网友不太满意,认为经费使用情况无细节,6%的网友基本满意,认为虽未按时但最终公布了经费,只有4.8%的网友选择相当满意,觉得为地方公布“三公”带了头。关于“地方政府公开‘三公’经费‘难产’的主要原因”,36%的网友认为是较高的“三公”经费公开后可能招致舆论压力,35%的网友认为公开制度尚未建立,缺少制度强制,23%的网友认为没有具体的公开标准,3%的网友认为开展这项工作确实需要一定时间。对于“‘三公’经费公开首先应从哪个方面进行改进”,分别有25%的网友选择了尽快建立和落实问责制度、建立审计核查制度、应建立强制公开“三公”经费制度,分别有11%的网友选择了不能仅是数据应配以说明、“三公”统计口径应统一。

针对“是否同意将‘公款大吃大喝’入罪”,高达87%的网友表示同意,9%的网友认为不好说,还是要看具体规定如何,选择不同意的网友只有3%,还有0.2%的网友认为无所谓。关于“是否同意一些地方人大代表提出的‘在公款消费中明确禁止喝茅台’提案”,超过50%的网友同意,42%的网友不同意,认为治标不治本,2%的网友认为说不好,1%的网友认为无所谓。

在调查中,有网友认为合理的“三公”经费支出可以理解,但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有网友建议自上而下取消公款招待,还有网友建议强化“三公”经费预算、使用、监督、审计和公示制度。 专家看法:

公款单位都该公开“三公”经费 需建立严格问责机制“只要花的是国家的公款,就都应该公开支出,接受百姓监督。”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吴丕表示,除了国家规定的不公开的一些涉密部门,从原则上来讲,只要是花公款的单位,无论是中央或地方,都应公开。吴丕认为,最重要的是把“三公”经费公布得更加详细、彻底,政府部门最好能做到财政透明,给百姓一个明白交待。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刘熙瑞认为去年公布中央部门“三公”经费,最大的问题是内容笼统、不够细化。刘熙瑞建议,中央各部门应该效仿基层做法,如四川白庙乡公布每笔宴客情况,将接待费每一笔的去向都如实告知,甚至细化到每一顿饭的菜单,“如果菜单上出现了鲍鱼、鱼翅、燕窝,是否在浪费纳税人的钱一目了然”。全国人大代表叶青认为,公务宴请要明确三点:一要审视接待的必要性,能不请就不请,严格避免无目的的大吃大喝;二要宴客最好采取自助餐或分餐制,最大限度体现节约原则;三要控制饮酒,取消利用公款喝酒。 在去年媒体列出的公布榜单上,还有不少中央部门对公布无动于衷。吴丕表示,要建立问责制,对未及时公布和数据弄虚作假的单位相关责任人要坚决问责,树立公信力和威慑力。“要将公布‘三公’纳入真正的监督体系,不要为追求政绩而公布,要真正实现人民监督目的。这才是‘三公’经费公开的最终目的。”

北京大学教授王磊认为,我国经济总量已位居世界第二,有钱了更不能乱花,对政府用钱现已到非监督不可的时候。全国人大应切实履行监督职能,除了确实涉及国家机密的,其余预算、决算应全部透明化,并把公布形式常态化、规范化。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高鹏怀认为,应当由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对“三公”经费进行监督,此外还应当加强廉政教育。 政策背景:

中央高度关切 政府部门财政经费公开逐步制度化

2010年2月27日,温家宝总理来到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在回答网友提问“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现象为什么管不住?治理‘三公’消费真的那么难吗?”时,温总理表示,“应该管得住,必须管得住。其实,我们能够做到,最根本的是两条,第一条就是公开透明,就要让任何一项行政性支出都进入预算,而且公开让群众知道,接受群众监督;第二条就是民主监督。我曾经引过在建国前毛泽东主席和黄炎培先生说过的一段话解决‘其兴也勃,其亡也乎’的周期律问题,最重要的是民主,只有民主才不会出现人亡政息,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出国,其实也关系到整个反腐败。”

2011年5月4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会议指出,财政预算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对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公开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情况。中央财政2010年度行政经费支出决算总额和“三公”经费决算总额,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开。中央各部门要公开本部门201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并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 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制定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计划,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不得摊派、转嫁相关费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经费的预算、决算、绩效考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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