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泾口乡康庄村黄港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注销
清 算 报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合作社《章程》的有关规定,南昌县泾口乡康庄村黄港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已经
年
月
日召开的成员大会,通过各成员同意决定解散本合作社,同时成立合作社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合作社登记合同
合作社名称:南昌县泾口乡康庄村黄港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法人代表人:舒伟根 住所:南昌县泾口乡康庄村 合作社成立时间:2014年1月16日 成员出资总额:
二、成员姓名:
三、合作社已于
年
月
日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由
组成,由
担任清算组负责人,并于
年
月
日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
四、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
合作社清算组于
年
月
日通知合作社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当日在《
报》公告合作社债权人申报债权。
五、自
年
月
日合作社清算组开始清理财产,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了清算方案。截止
年
月
日,合作社资产总额为0元,其中负债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0元。
六、合作社财产状况:账面现金余额为0元。
七、合作社债权状况截止到
年
月
日合作社的债权已追收完毕。
合作社债务状况:
1、合作 清算费用已支付完毕。
2、税款已及时缴纳,不欠税款。
3、合作社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已支付。
4、合作社债务全部已清偿,不欠债务。
5、剩余财产0元。
八、清算其它情况:
1、企业帐本及营业、清算的重要文件,由
投资人保存十年,本投资人承诺予以妥善保存,合作社所有公章由南昌县工商局收缴。
2、投资人保证截止
年
月
日企业债务已清偿完毕,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资本为零。所报清算备案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合作社注销后,如有隐藏,遗留的债务由投资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清算组成员签字:
经全体成员审查确认,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
全体成员签字:
南昌县泾口乡康庄村黄港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年
月
日 南昌县泾口乡康庄村黄港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
解 散 决 议
时间: 地点: 参会人员:
内容:经本合作社全体成员大会一致通过,同意对南昌县南昌县泾口乡康庄村黄港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解散并在县市监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成立清算小组,舒伟根为清算小组组长。舒斯花、熊平洋为清算小组成员。
成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