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银行承兑汇票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0-03-02 11:35:4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银行承兑汇票的注意事项

近年来,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转贴现)业务的开展,改变了过去农村信用社业务单一的局面,为实现资产多元化、培植新的利润增长点提供了新的思路。为防范风险,现将贴现、转贴现业务操作中易造成隐患的几个方面作一简要探讨。

一、受理时要认真审查

(一)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贴现申请人应为在贴现信用社开立帐户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能够提供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申请转贴现的金融机构,应提供经过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人民银行核发的《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请贴现企业办理贴现时的有关凭证、贴现协议、商品劳务合同及增值税发票等。

(二)对汇票的审查:承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出票人的签章应与出票人名称一致,汇票收款人应与第一背书人签章一致;各背书人签章应清晰到位,与被背书人名称一致,且背书转让不得有个人行为;粘贴单为银行统一格式,骑缝章应清晰、规范;连续背书转让时,日期填写应符合逻辑关系。票面上标明“不得质押”、“不得转让”和背面标明“委托收款”字样的汇票不得贴现。

(三)对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的审查:审查申请贴现企业与其直接前手间合同的真实性、合同期限及签订日期,审查增值税发票的真伪及开票日期。合同的签订日期、汇票取得日期及增值税发票的日期应符合逻辑关系。免税的贴现申请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四)申请贴现单位应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或提供贷款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虽未明确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第一收款人不能以任何方式将票据直接转让给出票人”,但这种背书转让有利用承兑汇票套取银行资金的企图,不利于银行资金安全,对这类票据应认真审查,一般不予贴现。

二、贴现的办理及汇票管理

(一)银行承兑汇票的查询。鉴于承兑行对贴现行的查询只做原则性的查复,贴现行只能将“查复”做为识别票据真伪的参考,对于大额、有疑问的汇票,应坚持双人实地查询。查询时,应要求出票行在查复书上注明有无冻结、挂失、止付,真正做到“有疑必查、查必彻底”,以此把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二)对符合贴现条件的企业应在平等、自愿、公正、诚信的原则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签订《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一式两份,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旦汇票到期承兑行不予付款,可依法进行追索。

(三)填制统一格式的贴现凭证一式五联,并在第一联申请书上加盖企业预留银行印鉴。

(四)银行承兑汇票作为重要单证,应视同现金入库保管,做到一日一核对,严防丢失。同时,应建立银行承兑汇票专用管理登记簿,详细登记每一笔汇票的号码、金额、出票日、到期日、承兑银行及贴现单位。汇票按到期先后顺序排列,

以便到期一笔,托收一笔。避免汇票到期后,因超过委托收款提示付款期限,而不得不到签发行直接提示付款。

银行承兑汇票包买

银行承兑汇票包买是指银行根据包买申请人(持票人)的申请,无追索权买入其持有的、由符合同业授信管理规定银行承兑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远期银行汇票的一种授信业务。

适用对象

适用于银行承兑汇票包买的公司

适用于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有延期付款需求的各类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医疗卫生、机关学校等单位。

1、存在改善财务状况需求的大型集团客户,尤其是各级国资委监管的大型国有企业。

2、财务制度较为严格,希望降低票据应收风险的企业,主要是大型外商投资企业。

银行承兑汇票包买的优点

1、买方的最终付款风险转由银行承担,在基础交易真实合法的基础上,银行对已支付的贴现款项无追索权。

2、卖方远期应收票据变为即期的现金收入,财务状况得到实质改善。

3、卖方资金周转率提高,便利资金周转。

银行承兑汇票简介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我国的银行承兑汇票每张票面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实务中遇到过票面金额为1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规定计收逾期罚息。

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一式三联。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概述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由于资金需要,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

正常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

2、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3、提供与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4、银行承兑汇票是真实合法的且要素齐全,背书连续,符合《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要求。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中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对记载有“不得转让”、“委托收款”字样的票据进行贴现的由于银行取得该惁后无权主张票据权利,原则上应不予接受;

金融一网(www.daodoc.com):对于背书人记载 “委托收款”字样内容的票据,持票据人将票据向银行贴现的,由于持票人对于该票据并非享有票据权利,持票据人无权以该票据实施转让行为。若银行贴现接受该种票据,则可能造成银行的资金风险。因此,建议不予接受该种票据。

对于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内容的票据,持票人将该票据向银行贴现的,银行即使取得该票据不违法且票据的形式要件亦合法,也只能要求除记载上述字样的原背书人以外的出票人、承兑人及背书人承担票据责任,接受该种票据贴现有一定的资金风险,所以,应当在充分衡量风险后,斟酌是否予以接受。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收费:只收取贴现月利率或直接买断,划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时直接扣除,不另收费。目前贴现利率为 ‰(具体以当天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为准)。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非银行贴现业务经办机构)具体操作程序:

一、出票银行在企业当地时:

1、企业准备好汇票原件、盖好背书章、提供清晰票面复印件、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收款单位名称、帐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大额支付号。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和企业在出票银行柜台查询,约 分钟查好;

3、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即电话通知自己银行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划款 贴现款约 分钟到帐。

4、企业确认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到帐 即交易完成。

二、出票银行不在企业当地时:

1、企业提供清晰票面及背书复印件、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收款单位名称、帐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大额支付号,传真给贴现业务经办机构。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经办机构发电函或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向出票银行查询,一般在 个工作日内回复。

3、企业准备好汇票原件,盖好背书章,在邻近银行打款,贴现银行验证汇票原件,即电话通知自己银行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划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约 分钟到帐。

4、企业确认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到帐,即交易完成。

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计算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息=面值*剩余到期天数*贴现率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金额=用面值-贴现息

以上只是基本规定,此业务各地区规定不尽相同。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凭证(代申请书)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第 号

申请人:名称:

号码:

账号:

发票日: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到期日: 年 月 日

汇票承兑人(或银行):

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汇票金额(即贴现金额): 人民币

(大写)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贴现率:每月 ‰

贴现利息:

实付贴现金额 :

申请人签字盖章:

经办人签字盖章:

审批负责人签字盖章:

复核签字盖章:

记账签字盖章:

实例: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产品,取得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面金额为600000元,签发承兑日期为4月8日,付款期为6个月。5月22日,申请贴现,经审核同意后于5月23日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假定月贴现率为6‰,则贴现天数为138天(计算方法:到期日是10月8日,从5月23日到9月23日是4个月,由于

7、8两月有31天,故四个月共122天,从9月24日至10月8日有16天,所以一共是138天)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600000元×138天×6‰÷12个月=16560元

实付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金额=600000一16560=583440元

注:什么是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承兑申请人签发,经银行承兑,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持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承兑申请人在汇票到期前应将票款足额交存银行。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银行承兑汇票

是指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是指持票人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银行,银行在按贴现率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票款付给持票人的一种授信业务。

特点:

1、

银行承兑汇票

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2、

银行承兑汇票

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 10 天;

3、

银行承兑汇票

可以背书转让;

4、

银行承兑汇票

的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

5、适用于同城或异地结算。

银行承兑汇票的操作步骤

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与兑付,大体包括如下步骤

签订交易合同

交易双方经过协商,签定商品交易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作为销贷方,如果对方的商业信用不佳,或者对对方的信用状况不甚了解或信心不足,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较为稳妥。因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由银行信用作为保证,因而能保证及时地收回货款。

签发汇票

付款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的规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卡片,由承兑银行支付票款时作付出传票;第二联由收款人开户行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时作联行往来账付出传票;第三联为解讫通知联,由收款人开户银行收取票款时随报单寄给承兑行,承兑行作付出传票附件;第四联为存根联,由签发单位编制有关凭证。

备注:付款单位出纳员在填制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当逐项填写银行承兑汇票中签发日期,收款人和承兑申请人(即付款单位)的单位全称、账号、开户银行,汇票金额大、小写,汇票到期日,交易合同编号等内容,并在银行承兑汇票的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的“汇票签发人盖章”处加盖预留银行印签及负责人和经办人印章。

汇票承兑

付款单位出纳员在填制完银行承兑汇票后,应将汇票的有关内容与交易合同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填制“银行承兑协议”,并在“承兑申请人”处盖单位公章。银行承兑协议一式三联,其内容主要是汇票的基本内容,汇票经银行承兑后承兑申请人应遵守的基本条款等。银行承兑协议的基本格式(略)

支付手续费

按照“银行承兑协议”的规定,付款单位办理承兑手续进向承兑银行支付手续费,由开户银行从付款单位存款户中扣收。按照现行规定,银行承兑手续费按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的千分之一计收,每笔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收。

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规定计收逾期罚息。

实务中填写支票的注意事项

支票是商务活动中使用最多的票据,业务人员在收支票时要提防“支票陷阱”,因为票据退票会带给企业难以弥补的财务损失。现就实际业务中可能存在的“支票陷阱”加以说明。

一、关于签名盖章

出票人在支票上签名盖章,是负担票据债务的一种具体表示,当支票退票时,要负起出票人的责任,偿还支票上所记载的金额。签名盖章要盖在支票上出票人栏的位置,盖在其它地方,就不发生签名盖章的效力,属于不合格支票。

实际操作中,收票人应注意以下几点:

1.没有签名盖章的支票不能收。鉴章空白的支票是“不完全票据”,这种票据无法律效力。必须请出票人补盖印鉴方可接收。

2.出票签名或盖章模糊不清的支票不能收。这种鉴章不清楚或不明的支票经常被银行退票。

3.支票上签章处只有出票人的指印,没有其他签名或盖章,最好拒收。支票上的签名能以盖章的方式代替,但不能以捺指印代替签名。

4.图章颠倒的支票是有效的,可以收受。

5.盖错印章涂销后,再加盖正确印鉴的支票,可以收。出票人在盖错的印鉴上打“?”涂销,这枚印鉴视为没有记载,只要第二次所盖的印鉴和银行内原有的印鉴相同,而且户头内有足够存款,这张支票是安全的。

二、关于发票时间

1.没有填写出票年月日的支票,最好不收。缺少出票年月日的支票是无效支票,出票人不必负任何的票据责任。如果出票人授权收票人代填日期,收票人在收受支票时,应要求出票人出具“授权书”作为证明,否则有可能吃伪造有价证券的官司。

2.出票年月日改写后,必须在改写处盖章。如不盖章,这种支票会被银行退票。

三、关于支票金额

金额是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之一,也是票据债务人员担保范围的指标。支票的金额应以大写数字来书写,以示慎重,并可以防止遭人涂改。因此,金额一经填写,就不能改写,否则,支票无效。

对于支票金额应注意以下问题:

1.票面大写金额栏内漏写“元”字的支票,不可收受。我国通用的币制单位有元、角、分。只有记载数字,而无“元”的记载,其金额难以确定。

2.大写金额经涂改的支票是无效支票,绝对不能接收。

3.支票上大写金额不应当写零,而多写零的支票,尽可能不要收受。金额位数连续有几个零时,应只写一个零字。比如50005元,应写成“伍万零五元整”,而不能写成“伍万零零伍元整”。

4.票面金额填写“拾元整”的支票,不可收受。银行实务对有关支票金额的写法有特别的要求,10元应写为“壹拾元整”。

5.支票上大写金额写“廿”绝对不能接收。20元的正确写法是“贰拾元整”,如果写成“廿”,银行会以退票方式处理。

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该如何填开? 支票的填开注意大写;不要有改动;帐户、名称不要写错。

现金支票在正面盖财务章和名章(和银行预留印鉴相符),背面要盖相同的章。在背面还要填写取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

转帐支票只需在正面盖财务章和名章即可,其他不需盖章。

一、要填写的内容:

1、日期(大写);

2、金额,大写金额靠左侧;小写金额;

3、盖章。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人名章。

4、预留密码的还要填写密码。

支票是商务活动中使用最多的票据,业务人员在收支票时要提防“支票陷阱”,因为票据退票会带给企业难以弥补的财务损失。现就实际业务中可能存在的“支票陷阱”加以说明。

一、关于签名盖章

出票人在支票上签名盖章,是负担票据债务的一种具体表示,当支票退票时,要负起出票人的责任,偿还支票上所记载的金额。签名盖章要盖在支票上出票人栏的位置,盖在其它地方,就不发生签名盖章的效力,属于不合格支票。

实际操作中,收票人应注意以下几点:

1.没有签名盖章的支票不能收。鉴章空白的支票是“不完全票据”,这种票据无法律效力。必须请出票人补盖印鉴方可接收。

2.出票签名或盖章模糊不清的支票不能收。这种鉴章不清楚或不明的支票经常被银行退票。

3.支票上签章处只有出票人的指印,没有其他签名或盖章,最好拒收。支票上的签名能以盖章的方式代替,但不能以捺指印代替签名。

4.图章颠倒的支票是有效的,可以收受。

5.盖错印章涂销后,再加盖正确印鉴的支票,可以收。出票人在盖错的印鉴上打“”涂销,这枚印鉴视为没有记载,只要第二次所盖的印鉴和银行内原有的印鉴相同,而且户头内有足够存款,这张支票是安全的。

二、关于发票时间

1.没有填写出票年月日的支票,最好不收。缺少出票年月日的支票是无效支票,出票人不必负任何的票据责任。如果出票人授权收票人代填日期,收票人在收受支票时,应要求出票人出具“授权书”作为证明,否则有可能吃伪造有价证券的官司。

2.出票年月日改写后,必须在改写处盖章。如不盖章,这种支票会被银行退票。

三、关于支票金额

金额是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之一,也是票据债务人员担保范围的指标。支票的金额应以大写数字来书写,以示慎重,并可以防止遭人涂改。因此,金额一经填写,就不能改写,否则,支票无效。

对于支票金额应注意以下问题:

1.票面大写金额栏内漏写“元”字的支票,不可收受。我国通用的币制单位有元、角、分。只有记载数字,而无“元”的记载,其金额难以确定。

2.大写金额经涂改的支票是无效支票,绝对不能接收。

3.支票上大写金额不应当写零,而多写零的支票,尽可能不要收受。金额位数连续有几个零时,应只写一个零字。比如50005元,应写成“伍万零五元整”,而不能写成“伍万零零伍元整”。

4.票面金额填写“拾元整”的支票,不可收受。银行实务对有关支票金额的写法有特别的要求,10元应写为“壹拾元整”。

5.支票上大写金额写“廿”绝对不能接收。20元的正确写法是“贰拾元”,如果写成“廿”,银行会以退票方式处理。

银行承兑汇票注意事项

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注意事项

银行承兑汇票收取注意事项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注意事项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注意事项

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注意事项

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注意事项

收进银行承兑汇票注意事项

银行承兑汇票申办资料及注意事项

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的注意事项
《银行承兑汇票的注意事项.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