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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应急救援十种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1 19:44:4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1、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 ....................1

2、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 ............................3

3、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6

4、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7

5、应急投入及资源保障制度 ........................8

6、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 .......................11

7、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12

8、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7

9、应急值守制度 .................................18

10、应急档案管理制度 ............................20

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有效维护应急救援防护体系安全平稳运行,确保其始终处于正常待命状态,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为避灾人员提供可靠的待援保障,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所有职工在入井前必须接受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避险设施使用和操作、避难硐室的避难要求等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生产业务部门和井下基层队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体系知识纳入日常培训计划中。培训内容包括: (1)避险设施应急组织流程; (2)硐室的结构、设计和工作原理; (3)避险设施的使用方法、操作程序和标准; (4)避难硐室内生存环境及活动要求。

2、培训中心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纳入新工人入井前安全培训必授课程;

3、避难硐室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和气密性;在安装时必须进行一次完整的打压测试以检验密封性能;

4、每半年对避难硐室的各项功能进行一次检验,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

5、避难硐室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避难硐室的维护与保养;

6、避难硐室不得挪作它用,不得存放任何无关物品;

7、区队必须在班前会上安排上岗人员在危急情况下逃生路线。所有人员必须清楚自己所在位置的避灾路线与避难硐室位置

8、避难硐室内必须附应急操作流程图和操作指南;

9、避难硐室内急救箱药品必须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失效立即更换;

10、必须建立气密性日常检查、仪器调校、设备检查维护、急救药品检查等专用台帐。安监部纳入安全检查,作为安全重点工作跟踪考核;

11、避难硐室内饮用水食品要有详细食用说明,必须在保质期内定期更换;

12、避难硐室供电必须使用专用线路、专用开关和专用变压器。停电后再次启动前必须进行送电前的检查;

13、避难硐室内必须使用专用电话,不得与任何作业地点串联;通讯系统在正常状态下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14、严禁任意拆除或断开避难硐室的外界供电、供风、通讯系统;如在特殊情况下断电,在供电恢复后,应立即送电,保证各大系统的正常运行;。

15、严禁任何人在维护、检修过程中敲打或撞击任何应急救援设施、设备;

16、除定期维护、专项检查、应急避灾时,任何人不得进入避难硐室内;

17、在发生火灾、瓦斯或一氧化碳涌出、瓦斯爆炸事故时,作业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佩戴好自救器,按照指定避灾路线逃至避难硐室内。

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

为了有效应对紧急事件,做好事故发生的应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预警条件

发现可能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或险情,如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时必须预警。

2、事故预警方式和报告

(1)设立预警报告接警专用电话(设在调度室),调度室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预防与预警的工作职责纳入应急管理系统中,明确预警管理机构办公室、预防与预警负责人及相关应急救援单位的联系电话。发生事故要通过电话或由专人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调度室预警报告专用电话:8000、8001)。

(2)有预警条件需要报告预警信息时,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汇报的内容包括出现事故的征兆具体内容,地点、发现事故征兆的简要经过、预警区域作业内容、人员分布等。

(3)调度员接到预警汇报后,立即按照预警电话通知顺序,通知相关负责人和有关单位,通知受威胁地点的人员撤离。

(4)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员接到汇报后立即向值班矿领导汇报、向矿长报告,矿长接到报告后,按照事故危险的级别和需要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预警基本情况包括:①事故征兆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②事故征兆发现的简要经过;③可能发生事故的发生原因初步判断;④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抢险处置情况等,必要时附现场简图。

(6)汇报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故性质、地点、可能的影响范围、预警区域涉及的区域的巷道、通风系统、风流情况及瓦斯浓度等。

(7)通知矿相关部门及负责人:调度员在接到预警信息时在采取紧急处理后,要立即通知调度室主任及副主任、安监部、技术部等相关部室及区队负责人、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矿长、矿长。

3、预警信息记录

(1)电话形式的预警报告要做好电话记录,力求记录准确、完整。井下相关人员上井后要填写详细的报告,如瓦斯、煤尘、矿压、风速、水位、二氧化碳等当班记录表。

(2)预警预防措施以相关专业及领导签发的通知单或措施形式下达。紧急情况可先执行电话或口头通知,电话或口头通知必须得到相关负责人的授权,事后需补签书面通知单或者专项措施。

4、预警紧急处置

(1)发现明显事故预兆,现场人员都应立即向矿调度报告,请求救援。

(2)矿调度应按照“应急预案的响应程序”进行报告,并按照要求请求专业应急抢险队伍进行处置。

(3)有预兆时可先下达处置意见,再行报告。

(4)出现明显事故征兆的现场人员在向外求援的同时,要做好自救、互救和避灾的一切准备。

5、要求:

凡矿属任何员工均有预警处置权力和义务,发现事故预兆必须按要求和程序进行预警报告和处理。因工作失误造成事故的或者有发现预警隐瞒不报造成后果的按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一、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职责包括: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听从命令,服从指挥,尽心尽力,密切配合;

3、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4、自觉参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的维护、保养,保证性能良好;

6、完成各项应急救援任务。

二、应急救援队伍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

1、值班制度;

2、岗位工作制度;

3、教育学习制度;

4、培训演练制度;

5、装备维护保养制度;

6、奖优罚劣制度。

三、应急救援单位应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增加、更新应急救援的各种装备、器材、物资,以及安排技术人员参加各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

四、应急救援队伍应针对参与救援的具体情况,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五、安监处对应急救援管理队伍进行监督。

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确保物资装备状态良好,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应急救援物资包括井上、下各种应急救援物资。

三、职责:

通防部负责各种应急救援物资的日常管理。

四、检查与维护管理

1、非事故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应急物资装备。特殊情况下须经矿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2、由通防部和供应部和其他职能部室定期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清点、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保养。

3、在定期检查中发现应急救援物资损害、丢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应急投入及资源保障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1、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回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矿生产经营中的潜在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二、应急管理原则

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4、科学实用。

5、分级响应。

三、应急管理机构领导机构 总 指 挥:矿长 副总指挥:各分管领导

成 员:安监处、生产技术部、通防部、机电部、生产调度中心、培训中心、供应部、保卫部、各区队负责人等。

四、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急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1、培训中心要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财务部要保障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的资金。

3、通防部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检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4、医疗卫生保障,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要与签订应急救援预案的当地医院取得联系,请求救援。

5、交通运输保障,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到达。

6、人员防护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五、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做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2、培训教育

由培训中心牵头,安监部负责协助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 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3、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4、公司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由安监部进行监督管理。

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

为规范我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建立快速反应、运行有序的信息处置工作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生产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我矿区范围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适用于本制度。

二、事故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和完善,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信息处置应当遵循快速、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调度室为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24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在收到事故信息报告的同时汇报矿领导。

四、事故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已经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是指:

1、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2、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3、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五、信息的接收及通报

凡在我矿区范围内发生各类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积极展开救助行动,调度室接到各单位事故、事件或灾情报告,应初步确定响应级别,请示总指挥或第一副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照 通知顺序逐个通知相关人员。本矿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0354-832736

9、8427068(外线) 8000、8001(内线)

六、信息传递

1、调度室在接到事故信息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立即向矿长及领导班子成员汇报,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同时通知安监处,由调度室和安监处共同做好事故信息的核查、跟踪、处置、督导等工作。

2、发生事故后,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应立即授权调度值班人员,向事故可能影响到的单位和作业场所通报并作出相应处置和采取相应措施。

3、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及调度室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已经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对事故性质暂时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时报告。

5、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在依照以上规定报告的同时,根据矿领导指示向矿山救护大队汇报,请求救援。

6、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按规定及时续报。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续报工作直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七、信息公开

执行国家《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关于信息发布的规定。信息发布在总指挥授权下,由专门机构或专人依据事故级别大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按照事故信息发布原则对外进行信息发布。

八、事故信息发布原则

真实原则。对突发事故情况、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应急处理方法、环境污染等情况,如实向外界公布,事故信息应真实、准确。

及时原则。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正面引导原则。在发布事故真实信息的基础上,重点对事故抢险救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九、事故责任分析

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间接责任者。

①直接责任:凡是导致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直接责任。 ②间接责任: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的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间接责任。

2、事故责任人员一般分为四类责任: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

①直接责任者主要是指因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

②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属于间接责任,主要是指各级管理人员、矿级领导。其中领导责任又分为:主要领导者、重要领导责任者、一般领导责任者。

十、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罚。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做出具体的处罚决定。

十一、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的部室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十二、《事故调查报告》下达后由安监部按标准进行落实,罚款纳入矿财务部。

十三、对于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安监处负责跟踪落实。

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我矿的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规范我矿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我矿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的演练办法。

第三条 根据我矿安全生产任务要求和安排,选择适合的演习日期,报请矿领导研究决定。

第四条 各单位接到演习措施和方案后,立即组织职工进行学习贯彻。利用班前会和班后会时间,学习演习所用到的一切应急知识。

第五条 预案演练前,井上下各现场应做好准备工作,不能因演练而产生恐慌情绪,影响现场安全。

第六条 预案演练开始后,调度员应在3分种内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说明发生灾害的地点、时间,启动某个预案。

第七条 各地点接通知后,应按预案要求,进行停电、停风,迅速有序的按既定避灾路线撤离。撤离时可扔掉除毛巾、自救器和矿灯之外的工具包等,减轻负重,加快行进速度。

第八条 井下工作人员撤离时以班组为单位,各部室、区队必须由跟班班长组织、指挥,安全员协助跟班人员指挥撤离。

第九条 各单位人员升井后,在主井口集合,迅速清点升井人数,及时汇报调度室和工区。

第十条 我矿在演习前成立演练指挥部,宣布演练开始与结束,协调与研究演练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一条 各单位升井人员升井后不能解散或离开,直到演练结束或接到演练总指挥部命令。

第十二条 升井人员和应急抢险人员由指挥部安排任务,及时将任务完成过程和结果汇报指挥部。

第十三条 各参与演习单位负责人、应急指挥人员、应急抢险小组组长等在演习结束后,由总指挥组织以上人员在合适的时间召开会议,总结演习中的经验与教训,针对问题制订措施加以改进。

第十四条 针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和制订的改进措施进行整理存档,并在之后的工作中监督检查。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应急预案体系动态管理。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和部门机构调整变化情况,对我矿应急预案适当进行类别、结构调整,使应急预案体系适应全矿安全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

2、应急预案修订完善。针对应急管理工作中情况的变化和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应急管理专家对我矿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后,要总结实战经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修订和完善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备案。

3、应急预案审核、印发和发布。对应急预案及时进行会审,会审通过后组织印发、公布。

4、预案培训。将各类应急预案有关内容列入每年应急知识宣教培训计划,以涉及我矿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为重点开展宣传培训,增强职工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5、应急预案演练。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应急值守制度

为规范我矿应急值守的管理,强化应急值守责任,保障安全生产,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有效、有序的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损失及伤害程度降到最低。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应急值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各部门要把应急值守纳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范畴,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妥善做好值守安排,保障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二条 应急值守工作原则:

严谨高效、有情必报、快速反应、安全保密。 第三条 应急值守基本要求:

(一)坚持矿领导值班和下井带班制度,随时掌握应急管理动态,强化应急值守工作的领导。

(二)值班员严格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和现场交接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时,须请示领导同意,妥善安排。

(三)值班领导和值守工作人员实行值班制度,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四)值班人员应熟悉各应急队伍、各处应急设备和装备、应急避难场所、应急疏散路线,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正确做出先期应急处置。

(五)熟悉信息收集、发布、汇总、报送的内容和程序要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各类突发信息报告及时、处置及时,不得误报、迟报、瞒报、漏报。

第四条 应急值守人员职责:

(一)认真履行应急值守基本要求,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

(二)及时填写值班情况记录,做到字迹清晰、内容详细、妥善保存。做好来文来电的收发、处置工作,注意收集掌握重要动态信息,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发生或收到突发事件情况信息,根据规定程序,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四)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到“紧急情况下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

(五)定期参加应急管理培训,掌握综合应急处置预案。

(六)遵守保密纪律,严格保密措施,严防失泄密事故。

(七)认真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应急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动公司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对突发事件能做到有序的应急处理使民防应急资料健全完善,特制定应急档案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应急各类档案资料的保全、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

2、凡有存档价值的应急资料或按规定应予存档入库的资料,必须严格的归类存档。

3、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火、防盗、防光、防霉、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高湿等方面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4、定期做好归档整理工作,一般每季度的档案由专职人员归档整理。

5,凡属文件、应急预案、宣传、信息、总结等各种类别文字材料、图标、声像、照片等,分别按有关要求整理归档。

6、各种应急文件材料,归档整理时间要求,均应在每季度末完成。

7、确保档案安全、完整,并保持归档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因公外出人员所带回的文件、资料等,应按规定予以归档保存,不允许据为己有。

8、注重归档应急材料文件的质量,做到分类合理,装订规范,编号准确,字迹美观。

9、应急档案提供利用,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能随意离开查阅室;外单位来查阅未开放档案时,除持有单位介绍信外,还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10、做好应急档案利用登记和效果记录,搞好信息反馈,及时总结档案利用的经验,促进公司应急档案管理。

煤矿应急救援制度.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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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应急救援讲解

煤矿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煤矿应急救援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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