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姚村镇中心小学 关于成立网络文明志愿小组的决定
【2014】3号
林州市姚村镇中心小学全体教职工:
为充分发挥网络在交流经验、传承文明、服务大局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网络信息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扩大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互联网上的影响,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我校在学校建立系统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分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一、志愿者条件
(1)熟练使用各种网络交流工具发布帖文、博文等信息。
(2)热心传播精神文明,公道正派,政治性强。
(3)具备较好的思想素质和文字写作基础。
二、开展志愿服务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组织本班级及相关人员,参与中央、省市文明办等部门开展的网上宣传活动。通过微博、博客传播学校文明活动。
三、网络文明传播志愿小组
组长:申鹏亮(主任)
成员: 张斌、方晓红、曹国庆
四、运用方式
1、网络文明传播者要在中国文明网开设博客及在我省、我市重点新闻网站、开设博博、博客,建立文明传播窗口,经常撰写文章,转发稿件,传递正面声音。
2、网络文明志愿者要在重要网站、论坛、社区、QQ群等互动空间,有针对性地进行跟帖、留言,积极引导网上言论。
3、中国文明和林州文明办策划组织集中传播活动时,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要积极配合响应。
五、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是全国和全省文明单位测评重要内容和必备条件,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对这些人员全面支持,按中央、省、市文明办的有将要求把该项工作抓好、抓实。
林州市姚村镇中心小学 2014年4月3日
《1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小组成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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