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卫生管理办法
一、班级卫生由班主任负责,并组织安排各组轮流值日。
二、班级卫生应做到每日上课前、下午放学后清扫一次,每周三及节假日前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
三、各学院学工办组织班主任及学生会卫生监察部门每周开展卫生检查和评比,检查时,各班卫生委员或班长应在场了解本班检查结果,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班级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四、院学工办组织各班班主任及学生会卫生监察部门对各班进行卫生检查和抽查。检查结果每周公布一次并通报各班班主任。
五、卫生检查结果将计入班级考核成绩作为评选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的重要依据。
六、卫生评分标准参见卫生评分细则
附:班级卫生评分标准细则
教室卫生共100分:
分别为地面:20分;门窗:20分;讲台:(黑板、讲桌、钢琴等)20分;桌椅:15分;墙面:(灯具、开关等)15分;垃圾10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
2、
3、
4、
5、
6、
7、
8、
9、教室门(包括前后门)未擦扣5-10分,未擦干净扣2-3分。 教室灯具、开关、风扇、调速器不卫生扣2-3分。 黑板未擦扣5分,未擦干净扣2-3分。 讲桌、讲台、钢琴、未擦扣10分,未擦干净扣2-3分。 窗台未擦扣10分,未擦干净扣2-3分。 暖气及窗台乱放东西(包括暖气片里面)扣3分。 地面未打扫扣20分,有纸屑,果皮等杂物扣2-5分。 垃圾未倒扣10分,未倒干净扣2-5分,卫生工具摆放不整齐扣3分。 桌上学习用品摆放不整齐扣5分。
10、检查是教室未开门按0分计算。
《班级卫生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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