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
诺
书
天津城建大学相关领导:
本人,16级经管学院研究生,学号,身份证号,于2016年9月入学。本人入学时,学校已向我告知应按法律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但本人因个人原因,请学校不再为我办理社会保险,即本人放弃学校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
本人在此承诺:因本人自愿放弃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与学校无关。本人并承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学校作任何经济补偿。
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16年 9 月 14 日
《自愿放弃社保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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