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哈尔滨延寿县看守所警示教育片有感
随着哈尔滨延寿县看守所最后一名在逃疑犯高某的成功抓获,此次“9•2”看守所越狱事件的三名在逃人员均已落网。逝去的生命已无力挽回,但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深思。作为同行,此次事件也同样留给了我们很多反思和警示。
看守工作,并非简单意义的“看”与“守”,这里是火山口,是弹药库,稍有疏忽,便可能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面对着冰冷的铁门铁窗,面对着那些失落的灵魂,在这个封闭的空间里,很多人逐渐麻痹了思想,放松了警惕,致使悲剧的不断出现。延寿县看守所此次事件的发生,绝非一次偶然,无论是在制度管理上,还是在监所硬件设施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通过这样一次血的教训,我深深的感觉到:监所无小事,责任是大事。任何一点疏忽大意,都有可能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由此,我谈谈自己的想法。
第一戒:被监管人员终究是被监管人员,无法成为真正的朋友。我作为看守所一线的执法者,整天都在与被监管人员打交道,管理他们的日常学习教育,保障他们的生活起居。但是,我们要认清自己的角色定位,我们是人民的公仆,是法律的执行者,担负着惩恶扬善,匡扶正义的光荣使命。能够将每一位坠入深渊的被监管人员拉回光明的人生大道是我们衷心的希望。我们不能越过法律的红线,更不能因为一己之私,作违背法律,违背人民的罪人。
第二戒:人情大不过法律,一切需按制度办事。现在很多被监管人员,一旦被抓获,就会有各种关系来说情,请求照顾,将罪恶的黑手伸向看守所大门,如果此时,我们的执法者抵挡不住来自各方面的诱惑,忘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就很容易犯下错误,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情的国度,但是,在法律面前,我们讲的是人人平等。如果不能按制度办事,随意执法,抱着侥幸的态度,最终,断送的是前途和命运,甚至搭上身家性命。
第三戒:麻痹大意,意识淡薄是看守工作最危险的信号。每天,我们往复着同样的工作,接触着“似曾熟悉的”面孔,总是感觉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其实不然,人生最大的煎熬莫过于失去自由,这些被囚禁在看守所内的被监管人员都是非常渴望自由的,而那些罪大恶极,长期处在这种环境下的被监管人员,更是绞尽脑汁,想方设法用一切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是不择手段的,是没有人性可言的。此次事件中,监管民警带出疑犯时未能给被监管人员戴上手铐,也未及时将监室门上锁,甚至在大半夜没能断后押送被监管人员,以致几名犯罪嫌疑人才有机会大胆潜入值班室行凶,可见监管民警在日常管理中对被监管人员是没有任何防范意识的,更是自己的疏忽大意造成的严重后果。所以,麻痹大意,意识淡薄只会给监所安全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第四戒:直接管理必须到位。事情再回到9月2日之前,假如这位牺牲的民警能够提前了解到监室内的情况,假如他能通过及时观察掌握被监管人员的思想动态情况,这样的事情还会发生吗?答案是否定的。深入了解监室动态,掌握每一名被监管人员的思想情况是一名合格的监所民警必备的能力。那么,这就需要你及时找被监管人员谈话,常下到监室查看情况,以及了解耳目反馈的监室问题,监控巡查等等。简单来说,如果直接管理能够到位,每一名在押人员你都掌握的清楚,监所安全自然也就有了保障。
第五戒:多岗位联动是确保安全的必要因素。无论是巡控岗位还是管教岗位,信息传递如果不能做到及时传达和交流,就会造成重要警情的延迟滞后。在此次事件监控中,我们无法看到其他陪同民警,也看不到其他岗位值班民警,警情也就无法传达,即使三名被监管人员在值班室与民警搏斗近十分钟都无法知晓。
这次事件的发生虽然离我们很遥远,但却又离我们很近。教训是惨痛的,代价是无法估量的。我们作为一线执法者,只有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规范管理,才能将危险减小到最小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