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吉——益阳物流合作协议书
甲方:安吉递铺雯倩货运部
乙方:
为适应市场发展,满足社会需求,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有关法规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利用各自资源,合作开发经营安吉——益阳(益阳——安吉)物流专线。
第一条、甲乙双方关系
1、甲乙双方互为合作关系,甲方负责在安吉境内组织货源,负责将收集的货物装运并交给承运方;乙方负责接货(包括卸货),负责益阳境内货物分流,向客户收取物流费用,支付运输费用。
2、甲乙双方互为合作关系,乙方负责在益阳境内组织货源,负责将收集的货物装运并交给承运方;甲方负责接货(包括卸货),负责安吉境内货物分流,向客户收取物流费用,支付运输费用。
第二条、相关费用
1、安吉——益阳的货物装车前所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益阳——安吉的货物装车前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乙方卸货费用为:1元/件(主要货物内容为:凉席、枕包、包装袋包、席包均按1元/件计算,如有其它货物另行协商费用);
3、分流费用:根据货物目的地,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三条、权责约定
甲乙双方需保证货物的安全,如货物出现破损,甲乙双方需按照约定的责权进行赔偿。
货物装车前由收货方负责,承运过程中(路途中)承运单位(人)负责,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由接货方负责,卸货过程中和卸货后出现的货损由接货方负责。如发现货损,应立即和对方取得联系,并做好定损和补偿措施。
第三条、利益分配
接货方在收到客户物流费用后,减去卸货费、分流费、承运费,将余款支付给收货方。
如客户物流费不足以支付相关费用,则由收货方负责补给接货方。
第四条、结算
1、即时结算。接货方需在货物到达后,即支付承运费用,约定给收货方的款项满壹万元整即支付给收货方。
2、月结算。甲乙双方每月需将相来往款项结清,时间为月末最后一天(节假日顺延)。
甲方:安吉递铺雯倩货运部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201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