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严防死守百日攻坚”专项活动
一、“百日攻坚”活动目标
为深刻吸取近期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把各类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减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严防死守百日攻坚”专项活动。百日攻坚专项活动开展期间,全区受监督的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零死亡”,不报建不报监违法生产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建立健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百日攻坚”活动时间和范围、实施步骤
从2017年11月2日起至2018年2月15日,约100天。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1月1日—30日)。
(二)集中整治和执法检查阶段(2017年12月1日—2018年1月15日)。
(三)督查巡查和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1月16日—2月15日)。
活动范围:全区所有在建的房建市政工程,包括报建手续完善的工程和已发现的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的在建工程。
三、“百日攻坚”活动重点内容和措施
活动重点内容:要结合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找准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针对事故易发的项目、部位和环节等,确定重点排查对象和内容,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要重点严查“六类工程、九种行为”:
六类工程
(1)大中型公共建筑工程、大中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棚户区改造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异地扶贫搬迁工程;
(2)今年以来被列入全区“严管工程”名单的在建项目;
(3)有深基坑、高切坡、人工挖孔桩、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混乱、不达标临时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的项目;
(4)地质条件差,或毗邻山坡、河道以及距离既有建(构)筑物较近的项目;
(5)文明施工水平差,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的项目; (6)安全生产隐患多,且整改不力的项目。
九种行为
(1)未办理报监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的行为; (2)建设单位违规将工程项目肢解发包,并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行为;
(3)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以包代管的行为; (4)施工单位为抢工期,罔顾安全、野蛮赶工的行为;
(5)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不到岗履职、不带班作业、不实施旁站等“失职行为”;未按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和监理实施细则,施工监理资料造假等“失实”行为;施工监理单位落实隐患整改不及时、跟踪不到位,项目安全管理“失控”的行为;
(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未经专家论证,或者未按照经专家论证的方案施工的行为;
(7)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安装告知、检测检验和使用登记,未定期开展维修保养的行为;
(8)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9)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不正确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场内主要道路不按要求硬化、非主要道路及堆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处不固化、不绿化、不覆盖等行为。
“百日攻坚”主要措施
⒈持续深入开展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同时,要做到四个确保:一是确保检查全覆盖,二是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三是确保整改全到位,四是确保“零死亡”。
⒉ 持续深入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
⒊ 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行为专项行动。
⒋ 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⒌ 持续深入开展安全事故警示及隐患通病治理教育学习。
⒍ 持续深入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活动。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都要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并做到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
⒎ 持续深入实施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