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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益电子有限公司五个单位非法占用林地的处理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02 04:09:1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永益电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的处理意见

新余市森林公安局:

4月10-14日,国家林业局驻福州专员办检查组对我区林地征占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我区永益电子有限公司(新余市银龙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未批先占林地1.1288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应追究永益电子有限公司的刑事责任。因永益电子有限公司是我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也是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所征用的地,当时已被农民开垦为菜地,为全面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全力支持该项目的发展,我办要求将该“刑案”转“行政案”处理。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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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恩克新材料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的处理意见

新余市森林公安局:

4月10-14日,国家林业局驻福州专员办检查组对我区林地征占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我区恩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未批先占林地2.3414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应追究恩克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刑事责任。因恩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是我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也是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在征地时,该地已被农民开展垦为菜地,为全面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全力支持该项目的发展,我办要求将该“刑案”转“行政案”处理。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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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艾格菲畜牧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的处理意见

新余市森林公安局:

4月10-14日,国家林业局驻福州专员办检查组对我区林地征占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我区艾格菲畜牧有限公司未批先占林地1.1849公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应追究艾格菲畜牧有限公司的刑事责任。因艾格菲畜牧有限公司是我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也是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并于2011年4月列入我市农业产业化“1010工程”,该公司在征地时,该地已经被农民开垦为菜地,为全面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全力支持该项目的发展,我办要求将该“刑案”转“行政案”处理。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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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闽铁矿非法占用林地的处理意见

新余市森林公安局:

4月10-14日,国家林业局驻福州专员办检查组对我区林地征占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我区赣闽铁矿在开采矿产资源时非法占用林地6.5公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应追究赣闽铁矿的刑事责任。经查,该矿已于2010年10月22日转让给现业主经营,而该案发生于2010年10月22日以前,系原经营者所为。因原经营者已无法找到,为便于现经营者接受,我办要求将该“刑案”转“行政案”处理。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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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铁精选矿厂非法占用林地的处理意见

新余市森林公安局:

4月10-14日,国家林业局驻福州专员办检查组对我区林地征占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我区铁精选矿厂非法占用林地1.32公顷,经调查核实该厂非法占用林为1.1公顷,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应追究铁精选矿厂刑事责任。因铁精选矿厂是我区钢铁产业园支柱民营企业,在征地时,该地已经被农民开垦为菜地,为创造宽松发展环境,全力扶持该项目的发展,我办建议将该“刑案”转“行政案”处理。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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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公安局关于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1-06-16 11:21:49 来源:乳山市公安局党务公开网 浏览:567次

印发《关于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室、所、队:

现将《关于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关于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进一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建立民主、开放、规范的基层党务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与战斗力,根据市委办《关于全市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促进党务工作公开透明度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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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内权力的监督,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真实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有关监督制度,维护党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把真实情况向广大党员民警、群众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准确公正。

2、依法依纪原则。按照《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党内法规,依法依纪进行公开。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和效果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既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民警干部的民主权利,采取合适的公开形式,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4、改革创新原则。推行党务公开,既要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把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要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实行长效管理。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

(一)公开的主体

各级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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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按照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重点围绕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

1、领导班子建设方面 (1)领导班子职责分工; (2)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3)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主要包括: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前征集意见情况,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纠问题情况,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4)领导班子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

(5)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机关党组织活动情况; (6)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评价情况等。

2、民主和科学决策方面

(1)涉及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规划的决策; (2)涉及重要政策措施、规定的决策; (3)涉及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的决策; (4)涉及为民办实事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 (5)涉及组织机构设置、调整等重要决策。

3、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及换届选举情况; (2)发展党员、创先争优、民主评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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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党费收缴情况等。

4、干部人事工作方面 (1)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2)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包括录用、考核、奖惩、培训、轮岗交流、职称评定)等。

5、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开展专项治理和查纠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

(3)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结果; (4)群众来信来访办理情况;

(5)遵守“禁酒令”和工作纪律情况等。

6、制度建设方面

(1)党组织会议落实情况;

(2)党内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等。

7、其他方面

(1)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等;

(2)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扶贫困村、联系企业,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等;

(3)在业务工作中为经济、社会、群众服务情况等需要公开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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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党员要求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其他事项。

凡党员要求公开的内容,但所在单位党组织认为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能公开的,由所在单位书面提出不公开理由(包括法律法规依据,公开后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等),按管理权限报上一级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三)公开的主要方式

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方式。

1、通过公示栏、触摸屏、电子屏幕等进行公开。可把长期的、程序性的公开内容和动态的、阶段性的公开内容公布于公示栏、触摸屏、电子屏幕等,便于党员群众监督。

2、运用公安局域网进行公开。将出台的有关文件、规定、需要公示的内容上网发布,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

3、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将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在报纸、电台、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公开。

同时,各单位可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公开电话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及建议,可通过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四)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各单位要按照党务公开的内容要求,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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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审核把关。各单位制定出党务公开目录连同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等内容形成公开方案,报市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待市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后进行公开。

3、归档管理。各单位要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五)党务公开的时限

各单位党务公开内容应在实施方案审核批复后7日内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坚持尽量早公开和公开时间尽量长的原则。固定内容要长期公开,如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工作程序等。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如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情况。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如党组织活动情况、年度目标进展情况等。临时性工作要即时公开,如党员党性分析、专题民主生活会、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等。对于重大或复杂性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进行公开。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1年4月13日前)。各单位要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确定联络员,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学习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召开党务公开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觉悟,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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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定方案阶段(2011年4月15日前)。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填写《党务公开目录填报表》,对公开内容、方式、程序、时限做出具体安排。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联络员名单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党务公开目录填报表》报市局纪委。由纪委统一提交市局党委会研究,对各单位的公开目录进行审核,并报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4月16日至5月31日)。 各单位要按照审核批复的实施方案和公开目录,周密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并建立相关的配套制度,务求实效。

(四)完善提高阶段(2011年6月1日至20日)。各单位要对照实施意见,进行自查自纠,充实完善,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巩固提高。市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抽查和督导,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进一步提升全局党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实行预公开制度。各单位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公开初步方案,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再及时进行公开。

(二)实行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各单位在党务公开期间,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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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后,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党员监督。

(三)实行党务公开评议制度。每年一次组织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群众代表对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列入党建工作考核。

(四)实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每季度末要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市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纪委每季度初要组织开展对各单位上一季度的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不按规定实施党务公开,公开不全面、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并将监督检查情况报市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行党务公开工作不力,公开中搞形式主义,在党务公开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党员反映不良的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强组织领导

党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涉及内容多,程序复杂,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市局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纪委、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委),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具体负责党务公开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市局纪委要切实担负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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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督促和检查的责任。各单位要把全面实行党务公开作为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对党务公开工作实行长效管理,重点要建立并落实好党务公开的实施、监督、反馈、报告、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制度。要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把握工作规律,拓宽工作思路,不断把党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附件:1.市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党务公开目录填报表

附件1

乳山市公安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

组 长:刁 波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广跃 党委副书记、政委

张书松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高京波 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 炜 党委委员、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建国 党委委员、副局长

宋吉宝 党委委员、副局长兼银滩分局局长 姜言强 党委委员、副局长兼胜利街派出所所长

黄平党委委员、副政委、边防大队大队长 刘明禄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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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欣林 党委委员、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迟炳才 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杨刚强 党委委员、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成 员:钱玉杰

指挥中心主任

宋玉文 警务保障室主任

宋 杰 纪委副书记、巡警二大队教导员 王遵豪 政工室副主任 于俊杰 政工室副主任 吴从江 督察大队指导员 牛凤伟 团委副书记

市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明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全局党务公开工作。宋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做好与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沟通协调工作。

实行党务公开 打造阳光警务———公安局加强党务公开

工作侧记

2011-08-17 06: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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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党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县公安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为目标,把推行阳光警务,创建和谐警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以公开规范为前提,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全面落实,全方位公开,新举措助推,精细化管理,多渠道互动,扎实推行 “阳光警务”,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形势的稳定,提高了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实行党务公开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举措,是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力的有效形式。为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县公安局党委专门召开党委会,认真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有关科室队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公安机关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权力运行“阳光工程”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程序、时限,确保了党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组织,扎实开展

县公安局坚持“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不同公开形式,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设置公开栏、触摸屏等形式进行公开。在公开程序上,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党务公开的项目、形式、方案和内容由领导小组审核后组织实施。在公开内容上,力求全面,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和有关案件办理程序、警务工作的重要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进行公开,重点突出六大内容:局内重大决策、决定,本单位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党支部抓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群众和社会关注的公安工作热点和焦点问题。在公开制度上,确保制度健全。一是实行预公开制度。即党委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先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民警和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公开。二是实行监督员制度。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召开专门座谈会和发放征求意见表的方式及时收 16

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三是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派专人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的,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

三、求真务实,推进发展

县公安局在党务公开工作中,坚持以公开促工作,把求真务实、推动工作贯穿于党务公开全过程,努力形成鲜明的工作特色。

(一)用人机制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今年上半年,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局开展了竞争上岗和岗位调整,将竞争上岗条件、程序、人员资格审查、竞争过程最大限度的予以公开,并邀请县纪委、人事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氛围中,272名民警得到了提拔或岗位交流,实现了全局基层基础班子的优化配置和重点、热点岗位的交流,有效激发了民警的工作热情,实现了“要我干”向“我要干”的角色转变。

(二)落实服务承诺,擦亮服务窗口。以党务公开促警务公开,户籍、外事、车管等窗口单位对服务项目中的办理手续、程序、时限等通过警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便民咨询台等形式向群众公开,方便群众查询。依托互联网络,开通“飞信传书”、“警务QQ群”、“网上派出所”等服务平台,将证照办理、事项审批、执法流程等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规定、程序及时公开,实行 “阳光作业”, 及时接受群众监督;开通网上受理业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条条有回应。

四、深入剖析,增强实效

实行党务公开增强了党建工作和党内事务的透明度,扩大了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公安机关的党务工作实现了新的提升:一是进一步完善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由于对重大事项、重要决策、决议、干部任免等方面情况进行公开,促进了党委会议事规则的进一步完善和更加严格的执行,集体讨论、征求意见、表决、会议决定等规定得到认真落实,保证了决策程序的规范,决策的科学民主。二是进一步扩大了党内外民主。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对公开内容集体讨论决定、预公开、聘请监督员、意见收集处理和反馈等制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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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事务和重要工作透明度的增加,不仅给党员和群众提供了一个了解领导干部和党内工作真实情况的窗口,而且还提供了一个表达意见的渠道,增强了他们的主人翁意识,提高了他们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党内外民主得到进一步发展。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把领导干部的个人重大事项、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述职述廉测评结果,把领导干部工作、行为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建立了党外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形成了与党内监督、组织制约的有机结合,促使领导干部时时事事检点自己的行为,增强了廉洁自律和反腐败斗争的自觉性,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强化。四是进一步密切了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公安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本质要求,把党务公开作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根本性举措,以开展党务公开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以推行党务警务公开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以实行党务警务公开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消除了群众心目中“暗箱操作”疑虑,取得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信任,密切了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非法占用林地罪追诉问题

东莞市永益食品有限公司

AA林业局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整治活动

关于开展清理整顿非法征占用林地的通知

非法占用(开垦)林地违法犯罪的诱因、特点及工作对策

森林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征用或占用林地程序

我县开展乱采滥挖矿产资源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整治行动

关于非法用工单位职工和童工伤亡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国家林业局关于涉嫌犯罪的非法占用林地项目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涉嫌犯罪的非法占用林地项目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永益电子有限公司五个单位非法占用林地的处理意见
《关于永益电子有限公司五个单位非法占用林地的处理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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