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朗坤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内蒙古朗坤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内蒙古朗坤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物流园区蒙东云计算中心5楼
乙方: 地址:
一、合作背景
内蒙古朗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赤峰市领先的信息化建设解决方案提供商,是新型智慧城市解决方案的首选合作伙伴;依托强大的技术研发及项目实施能力,致力在蒙东地区为政府、民生及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提供服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愿意在赤峰市智慧城市建设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合作,充分发挥双方优势资源,共同推动蒙东区域智慧化、信息化产业良性发展,打造智慧城市示范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秉承互利互惠、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精诚合作的宗旨,特制订本协议。
二、合作宗旨和原则
1、自愿平等。坚持自愿合作,双方在合作框架中享有平等地位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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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惠互利。按照市场原则推进双方合作,拓展发展空间,共创智慧城市新格局。
3、公平开放。坚持合作的公平、开放,坚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视性。
4、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各自具有的优势,加强合作,形成优势集成与互补。
第三条、合作领域
甲方在信息化解决方案、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方面均有着业界领先的水平。为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双方同意在蒙东区域智慧城市建设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1甲方视乙方为合作伙伴关系,在甲方建设的项目中,优先与乙方开展合作、选用乙方产品及解决方案。
1.2在双方的合作项目中,甲方积极为乙方提供便利及支持,以方便乙方项目更快的落地与发展。
1.3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乙方的产品或服务进行虚假陈述。 1.4甲方应对乙方的产品及服务在本地区进行宣传和推广。
2、乙方的权利义务
2.1乙方有权将应用于甲方的产品或方案作为案例用于宣传,但不得泄露关于甲方的商业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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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乙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与甲方主导建设的智慧城市项目。
2.3乙方任命或聘请专业化的团队,负责协助甲方完成蒙东地区的智慧城市项目建设,为甲方在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提供方案和建议。
2.4乙方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及资源,支持甲方完成智慧城市及相关信息化项目的建设。
2.5乙方保证产品以及产品的生产、使用、销售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版权、商业秘密、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
第五条 知识产权和保密
1、本协议中任何条款都不能被解释为一方对另一方明示或默示地授予任何知识产权的许可。双方承诺尊重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在依据本协议而签署的其他具体合作协议约定的许可范围之外使用对方知识产权。
2、各方在讨论、订立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其中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全部技术和商业信息均应被视为保密条款中所述的保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做任何不实宣传。
3、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在本协议终止或有效期之后仍对协议各方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 期限和终止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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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期为3年。
2、任何一方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及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的签订不因此而在甲乙双方之间产生任何代理、合资或从属等关系。
2、除非本协议外另有约定,双方应各自承担在合作过程中或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费用。
3、双方确认: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所有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4、双方均为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任何一方不为另一方的任何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5、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6、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赤峰蒙东云计算和大数据园区管理委员会,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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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内蒙古朗坤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签字并盖章:签字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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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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