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 诺 书
纳雍县国土资源局:
我矿为新建矿井,位于纳雍县新房乡境内,目前正处于联合试运转阶段,现开采的12801工作面为我矿的首采工作面,在我矿区的西北部,根据我们测量村民所反映的房屋裂隙位置,距我们的801工作面直线距离约400米,根据有关技术理论计算,我矿认为采动不会影响到其房屋及其他地面建筑物,所以以角村民所反映的有关房屋裂隙的问题应该与我矿的开采无关。如果村民怀疑是我矿采矿活动对其建筑物有影响造成的损失,政府部门可委托有技术资质的鉴定单位进行现场鉴定,若鉴定结果是由我矿的采动影响所为,我矿承诺承担一切费用包括鉴定费及房屋赔偿费,否则应由政府部门负责。
2010年7月22日
《保证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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