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社会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熟悉和遵守《安全生产监理合同》的各项规定及《公路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三、监督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四、监督承包人采取各种合理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五、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六、监督承包人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
七、监督承包人的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八、监督承包人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定期检查。
九、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自查,及时处理事故苗头、隐患。
十、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须经培训,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技术人员挂牌上岗。
十一、积极监督检查承包人的安全措施,并做好监理单位内部的安全工作。
《专职安全员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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