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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案件质量观念 完善审判管理机制

发布时间:2020-03-03 08:54:5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更新案件质量观念 完善审判管理机制

近两年来,任丘法院不断更新审判质量理念,以拓展案件质量评查职能为切入点,对案件质量全程动态管理的制度和措施,进行了大胆探索,进一步完善了审判质量管理机制。

一、更新审判质量理念,实现“三个转变”。

多年来,任丘法院坚持开展以审监庭为主导、以案卷评查制度为重点的审判质量管理工作。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运作模式显露了一定的弊端。如有的案情比较简单,矛盾也不复杂,本可以更早更顺利地结案,可是由于法官作风拖拉,在临近审限时才审结,给当事人造成了不必要的诉累;还有的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态度粗暴、不重视司法礼仪,使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产生了较坏的印象等等。而这些通过案卷评查是难以发现的。还有的问题虽然能够发现,但已造成了既定的错误,难以挽回负面影响,不但浪费了司法资源,而且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公信力。

为了革除上述弊端,最大程度地实现提升审判质量,任丘法院党组经过学习考察和研究探讨,不断改进审判质量管理模式,实现了审判质量管理的三个改变:一是质量理念上实现了从“法律质量”到“全面质量”的转变,即过去评价案件质量主要是看程序是否合法,实体是否公正,案卷中有没有“硬伤”,而现在不仅要看这些,还要看案件的社会效果如何,是否化解了社会矛盾,法官在审案时是否遵循了职业道德,是否符合司法仪等等;二是在管理模式上实现了从“粗放经营”到“精耕细作”的转变,过去对案件评查项目设立的较少,现在对

刑事、民商事、执行三大类案件,各自从案件审理过程、法律文书质量、卷宗质量三个方面列了约45项评查项目,每一个项目设定了不同的分值,使评价标准进一步量化、细化;三是在监督过程上实现了案后评查向案件全程同步监督的转化,通过巡查立案、观摩庭审、抽查裁判文书、询访当事人等方式,拓展了案件质量监督的范围。

二、调整管理机构,完善评价体系。

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过去,任丘法院对法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作风、业务素质、审判效果、审判业绩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分散在政治处、案件评查室、案件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等多个部门,使法官的综合考评工作程序复杂、步骤繁琐,既浪费管理时间,又空耗管理能量。针对上述问题,任丘法院撤消了原有的案件评查室和案件监督委员会,抽调三名法官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专司审判管理和对法官的业绩考评工作,从而提高了考评工作效率,减少了考评工作流程。其职能是:负责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指标的汇总、上报、通报工作及指标数据准确性、真实性的督查工作,审判工作运行态势的评估分析工作,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优秀法律文书的评荐工作,庭审考核的组织和评比工作,对法官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行月登记、季考核、半年通报、年终总考评。06年对全院审结的4846件案件的卷宗全部进行了评查,其中发现有问题案件106件,都得到了及时纠正,评查发改案件40件,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一定的经济处罚。通过案件审判质量监督管理,2005年再审案件的数量由45件降至2006年的38件,2005年上诉案件由231件下降

至2006年120件,其中发还改判案件由81件下降至40件,上诉维持调撤率较05年上升15个百分点,全院未出现一件超审限案件。

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为充分调动法官提高审判质量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任丘法院将审判质量与法官的考核奖惩充分挂钩,制定了“以审判管理为中心,以法官队伍为主体”的法官评价体系,从政治思想、审判业绩、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审判效果、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对法官进行同岗同位评价,积分比较考核。为便于操作,制定并实施了《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奖惩办法》、《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庭审考评办法》、《优秀裁判文书评定标准》、《信息、调研、宣传工作考评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重点突出以案件质效评查为主体的法官审判业绩考核,从办案数量、审判效率、审判质量、审判效果、审判技能、调研能力等六个方面,将每个环节的考核分解为可直观操作、计分考评的具体内容,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公正合理地进行综合考评,形成真实、准确反映法官综合素质的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建立法官司法档案。任丘法院在规范法官考核标准的同时,为法官每人建立了一本司法档案,分月载明当月收、结案情况;案卷评查存在的问题;所办案件上诉后发还改判情况;申诉、抗诉再审改判情况;执行案件当事人的实体权利是否全部得到实现;涉诉上访和当事人反映执法作风问题等。对于发还、改判、上访的案件,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进行全面剖析,找出原因,确定承办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提出处罚意见和改进措施。个人司法档案的建立,既是对每个法官全

年工作评价的依据,又使法官及时发现自己的问题和不足,从而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和纠正。

三、提高审判科技含量,强化案件流程管理。

任丘法院自2001年开始建设计算机局域网络,选用的软件紧密贴近审判、执行实际,年年升级版本,迄今“案件管理流程”等软件已升级至6.0版本。与之配套法院制定了《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微机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规定》,设立了审执限预警、审执限跟踪、月结案情况公示、案件质量通报等制度,通过网络对案件实行全程监督。由立案庭将立案的相关情况输入微机,统一安排开庭的时间和地点,根据繁简分流的规定确定办案期限,利用分案系统将案件分到审判业务庭,由主办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将审理、结案、执行、归档的每一个环节及时输入微机。院、庭长可随时在网上查阅和监督案件的办案进度,对案件运行的每个环节实行全程在线监控,发现临近审限和执限的案件及时向承办人发出《案件催办函》,审限预警系统也会自动向办案人发出警报,提示审限。结案后,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案件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检查,做为法官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使整个办案过程在网络上公开化,解决了审判人员办案的随意性,确保了程序公正,使法院审判工作有序高效地运转。

四、监督、学习、培训、练兵并重,不断提升法官综合素质。

实践中,任丘法院党组认识到,无论是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监督还是案件审结后的评查,其目的都是为了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促使法官的工作避免错误和失误,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必须想方设法提高法

官的综合素质,调动其工作的自学性,所以任丘法院积极组织开展了各种学习和练兵活动。

任丘法院先后邀请中国法官学院的教授、上级法院的法官来为干警们授课,授课内容包括裁判文书的写作、司法礼仪和职业道德、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等。每当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时,主管院长都要亲自带队组织相关法官进行学习。此外任丘法院还制定了长期的教育培训规划,鼓励法官进行深造。

为提高案件质量,任丘法院数次开展了庭审观摩评比、裁判文书评比、执行人员能力测试、速录技能考核等评比练兵活动,对其中优秀的予以表彰,并做好立功授奖、评选先进的依据;对表现差的则通报批评,限令其学习改正。

几年来,任丘法院通过对案件质量实行全面的监督管理,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法官及各类工作人员的质量和效率意识进一步增强。由于加大了审判全程的监督,审判程序执行更加严格,适用法律更加准确,最大程度地避免了错误和失误的发生,增强了法院的公信力,减少了缠诉、上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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