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庙沟财政所宿办楼工程
加层建筑施工协调协议书
甲方:镇安县庙沟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镇安县永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镇安县庙沟镇财政所因办公需要需新建四层办公楼,由于镇
劳保所、邮电等单位无办公用房,经镇政府原主要领导与财政局协商,同意在原基础上加盖两层。经县财政局批复同意,及镇安县建筑勘察设计院出示设计修改(补充)通知单同意加层中结构及水电按照原设计图纸施工
一、工程规模:在原设计四层的基础上,增加二层,建筑面积为2。
二、工程地点:镇安县庙沟镇三联村一组
三、承包形式:按照原设计图纸施工,包工包料。
四、承包单价:每平方米综合单价承包法。
五、付款办法:工程验收后,由财政局负责工程结算。
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安全、文明,按建安操作规程施工,杜绝安全事故、技术隐患发生。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和技术失误,概由乙方负责。在施工中,甲方若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给乙方提醒、整改。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法定人代表
年月日
《加层建筑施工承包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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