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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宣传周

发布时间:2020-03-02 11:39:5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转发《河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15届全国推广普通

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本站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2-8-17 17:27:16

沧州市教育局

中共沧州市委宣传部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沧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沧州市公务员局

沧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河北省沧州军分区政治部

共青团沧州市委

文 件

沧语2012【7】号

转发《河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1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

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务员局、语委、团

委、武装部,市语委各委员单位、市直各学校:

今年9月14-20日是第1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现将《河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宣传周活动的意见和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安排

(一)基本要求。本届宣传周活动以县、区为基本活动单位,重点是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并将宣传活动向乡镇延伸。新华区、运河区、沧州市开发区分头在本辖区组织好宣传活动,确保沧州市区宣传活动的成功。市语委各委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并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组织宣传活动。宣传活动要把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与纪念活动结合起来;要把语言文字工作法定地位的宣传与公众的切身利益和普遍关心的问题结合起来;要把推普周活动与“中华诵·经典诵读、写、讲”活动结合起来。要在搞好设区市宣传活动的同时,重点在县(市)政府所在城镇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推普宣传力度。推普周期间,要注重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多种形式搞好宣传报道;要发动语委委员单位广泛参与,共同搞好推普周宣传活动。

(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各级语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在总结前14届推普周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安排好语委各委员单位、相关部门和系统,结合本行业、本系统的特点,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在单位显要位置张贴宣传画和宣传标语,在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学校师生中开展研讨会、座谈会、征文、知识竞赛、基本功比赛等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部门要把“推普周”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宣传计划,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教育系统要重点开展好校内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推普”氛围,学校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语言规范意识和普通话应用能力。中小学除开展升旗仪式、班会、队会、团会、课本剧表演、校内经典诗文诵读比赛、规范字书写比赛等活动外,要结合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示范校活动,组织更加丰富多彩的活动。高等学校、中专学校开展适合大中专学生特点的经典诗文诵读选拔赛、演讲赛、辩论赛、规范字书写比赛、语言文字知识竞赛等活动。鼓励学校面向社会、社区尤其是面向城镇农村开展宣传活动;广电

部门除做好新闻报道外,还应积极制作播出各种相关的专题节目,播出推广普通话的公益广告和宣传歌曲,刊登推广普通话的宣传文章,印制含有易读错写错字等内容的推广普通话宣传手册,也可以组织上街宣传咨询活动等;人事部门要鼓励广大公务员积极参与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自觉学习、使用普通话,提升国家公务员和国家机关文明形象。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要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的“推普”参与热情,使他们在推广普通话工作中发挥生力军作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在广大官兵中大力宣传推广普通话对于加强部队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努力使军队的推广普通话工作走在全社会前列。

宣传活动要特别注重各部门和系统的广泛参与和宣传方式的创新。

二、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主要内容

围绕全国第15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活动“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题,开展好沧州市的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的若干规定》,不断深化宣传工作内涵。宣传国家和省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宣传新世纪国家和省语言文字的工作目标;宣传和谐语言生活对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作用;宣传普通话与方言、国家通用语与民族语言及外语的关系;宣传蕴含在语言文字中的中华优秀文化;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示范校的工作要求等。

三、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组织领导

第15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教育局、市语委牵头,与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公务员局、沧州军分区政治部、团市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并成立沧州市第15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附件1)。各县(市、区)的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要在县(市、区)政府领导下,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教育局和语委牵头,与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务员局、人武部、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要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并报请县(市、区)政府为“推普周”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9月9日前,

各县(市、区)务必将宣传周活动的具体安排意见报市语委办。9月29日以前,各县(市、区)要将宣传周活动总结报市语委办(联系人:张岩 尹烨涛 电话:3170658)。

附件:

1、沧州市第15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普通话宣传周总结

普通话宣传周工作总结

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普通话推广宣传周倡议书

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实施方案

推广普通话宣传周讲话稿

普通话宣传周知识问答

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总结

第十二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材料

普通话宣传周
《普通话宣传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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