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如何开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发布时间:2020-03-02 05:25:3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在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语学堂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在韩国留学中国留学人员,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到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或驻釜山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虽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釜山总领馆办理。

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不予开具第二联:即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第一联:即留学生联。我处不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认证和公证,如果在回国后需要对国外取得学历证书认证的话,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其他做认证需要的材料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做认证,具体可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此外,我处不单独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免税车证明,留学人员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二联回国后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海关办理,详细办理手续请与当地海关咨询,或到网上搜索查询。

要求提交材料:

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韩国学校发给的学位证、学习成绩单和本人护照,上述材料需要提供原件。费用3000韩元。

交换留学生需要提交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和成绩单,博士后需要留学院校开的博士后学习经历证明,访问学者需要学习单位开的学习研究经历证明。

办公地点:中国驻韩国大使馆领事部 一楼大厅内左侧“中国大使馆教育处认证办公室”。

详细地址:首尔市中区南山洞2街50-7(地铁4号线明洞站3号出口,向南山公园方向走500米左右,南山缆车站售票处附近)

*负责人员:辛立军。

博士后学习经历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开《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关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全文]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什么

爱尔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明细

如何开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如何开留学回国人员证明.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