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编码:P-C-03 版本编号:201801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泰支行
:
本人及配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在办理以下业务以及相关风险跟踪管理(打“√”选择)时,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和留存本人及配偶的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按照国家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本人及配偶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业务信息(含违约等不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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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核个人信贷业务申请; □
2、审核个人担保资格;
□
3、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信贷业务时,需要查询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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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担保人时,需要查询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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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贷后风险管理; □
6、异议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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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信贷业务未获批准,授权书及信用报告等资料一律不退回。
本人及配偶确认,贵行可将上述信息用于信贷及相关业务,此外,本人及配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查询与信用风险、欺诈风险相关的第三方信息,并应用于信贷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信贷审批、贷后管理、债权转让、向第三方合作担保增信企业披露等环节),若贵行超出授权范围使用,应承担相应责任。
本授权书即时生效,至信贷业务申请人(或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在贵行的相关业务结束后终止。
授权人及配偶已经完全知晓并理解上述授权条款。 特此授权
授权人(签章):
仅限于家庭购车贷款申请 身份证件号码:
授权人配偶(签章): 身份证件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杭银授权书最新版版新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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