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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级同学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0-03-02 10:28:4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致2007级同学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

首先要祝贺你们完成学业,开始新的生活,也祝福大家都能生活幸福!!

本想早一点写这封信,奈何档案的事宜一直没处理完!有这样几件事需要毕业生同学们注意。

1.报到证有哪些作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主要作用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落实工作关系和编制的功能;证明持证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具有证明身份的功能;迁移和落实户口的功能;迁移和落实人事档案;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保护和维护普通高校毕业生权益的功能;就业通知书是存入个人档案的必备材料。

毕业生毕业学校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转递、户口迁移手续;用人单位以《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依据,办理接收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安机关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落户事宜;人才交流部门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遗失的,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和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在报到证丢失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作废一个月后,由毕业学校上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后予以补发。毕业之日起超过三年《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的,由本人申请,经核实后,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根据上述补办程序出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该证明和原报到证具有同等效

力。省外院校毕业生回毕业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按其规定申请补发。特别提醒:同学们毕业后一定要在期限内报到,办理档案转接及落户事宜。工作有变动的同学一定要在毕业后一年内办理改派手续,把户口落回家庭所在地或各级人才中心,千万不要把户口迁移证保管在自己手中,否则,会给自己带来极大的麻烦。

2.办理改派需要哪些手续?

⑴毕业之日起三年之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原报到证开回生源地或人事代理机构的可办理改派,需要原报到证、就业单位的接收材料(接收函或签定的有效协议书等);

⑵毕业之日起一年之内已就业的毕业生可办理改派,需要原报到证、原就业单位放行(解约)材料(可以在原报到证上直接写同意改派,盖好公章)和新就业单位的接收材料(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生效的三方协议即可);

关于改派:假期临近,如有急需改派的同学,请于7月15日和7月20日两天,将报到证以及就业协议书上交到学生就业指导处516房间;不着急办理改派的同学可以在8月1日以后,在工作日内,到黑龙江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都可以办理改派手续。

3.假期如有需要盖就业指导处公章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7月18日—20日

8月1日—4日 8:30—11:30

13:30—16:30 7月25日—8月22日

每周二8:30—11:30每周四13:30—16:30 4.档案查询:同学们需要在2011年8月20日以后根据报到证地址进行档案查询,档案未如期邮寄到的可向学校就业指导处电话咨询(查询电话:045188060643,联系人:汪老师)。如在正常能接收档案的时间内,单位仍未收到学校寄出的档案,可在1年之内到学生就业指导处开具证明,到指定的机要局进行查询。1年后单位仍未收到档案,且毕业生又未及时查询,由毕业生本人自行负责。

5.了解我省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规定应该查阅哪些文件、在哪里可以查阅?黑龙江省政府及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很多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毕业生可以登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aodoc.com),黑龙江省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www.daodoc.com)或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daodoc.com)查阅。

6.高校毕业生如何进行失业登记?一是没有就业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到本人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失业登记。登记时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毕(肄)业证书,填写《黑龙江省失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人员为其建立失业登记台帐;二是有就业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按照规定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的同时,还应到本人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时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同时要出具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填写《黑龙江省失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为其建立失业登记台帐。

7.高校毕业生参加失业登记后可享受哪些就业服务?高校毕业在劳动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后,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及各级就业服务机构优先为其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组织其参加各类招工、招聘、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就业见习、创业培训和推介创业项目,享受政府实施的“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8.毕业生自主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允许利用符合消防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家庭住所、租住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的,按规定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扩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规模,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女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可达8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贷款期限为2年。个人申请小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组织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9.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新创办民营科技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在技术转让工程中发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所得税。新创办独立核算企业,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

业的,自开业之日起,免征前2年所得税;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第1年免征所得税,第2年减半征收所得税;从事公共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的,免征1年所得税;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创办的企业,免征3年所得税。

10.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哪些补贴政策?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登记失业大中专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按规定享受出资额、经营场所及税收等优惠政策;参加“三支一扶”、“村村大学生”等项目的毕业生,服务期满后创业,同样享受上述政策。

11.大学生创业办理小额贷款流程?参考哈尔滨市,其它地区的请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高校毕业生持创业证明材料首先到当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2)申请贷款的大中专毕业生持营业执照、本人毕业证书或就业学历证明、担保证明材料到营业场所所在地社区办理小额贷款登记,填写《创业小额贷款申请表》。

(3)担保证明可选其中之一:由工作在相应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月薪2000元以上的工作者担保或者是可以能出具房产证的担保人,也可以是能出具额度超过贷款额度银行存折的担保人担保均可,其中选择一种担保即可。

(4)经审核通过后,由社区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5)符合审批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哈市财政担保中心审批。

(6)财政担保中心审批后由哈尔滨银行利达支行审核并发放贷款。

注: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

(1)书面申请,在所辖社区领取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查)表。 (2)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就业证明或毕业证。 (4)本人的营业执照。 (5)经营场所的证明。

(6)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及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或房产证或银行存折。

最后还是祝福同学们都能找到心仪的工作,如有疑问欢迎电话咨询,我会一直开机等待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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