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门卫人员及门口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及门卫管理工作,促使工程顺利完工,制定本制度: 1.现场要有门卫室及统一着装的警卫人员护场,做好治安、消防保卫工作。
2.警卫人员要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门卫都要仔细询问,详细记录。
3.非本场做工人员及与本工程无关人员,未经警卫负责人批准不准进入工地。
4.警卫人员要坚守岗位,不随便脱离岗位。 5.对所有进场材料,每次都要记清车型和牌号、进场时 间、货物名称。出场材料还要有领导批准手续。 6.认真做好工地防火,防盗工作。
7.必须做好门前环卫工作,随时清扫,保持清洁。
《3.2.02专职门卫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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