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庄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社会义务。
二、严格执行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做到原辅材料采购索票索证,如实建立相关台账;主要原料批批留样;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公示原料来源、数量。
三、严格执行生产过程控制制度: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保证厂区环境、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的清洁卫生;加强关键控制点的控制,做好记录;保证产品质量合格。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出厂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并做好检验记录。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坚决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做到质量可追溯,发现问题及时召回。
五、绝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使用回收原料、不添加非食用物质、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不合格原辅材料生产加工食品。
六、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七、以上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法律法规的制裁。
承诺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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