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学院数学系优良班风、学风
评审方案
为推进我系班风、学风建设,激发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激励学生自发学习、自主管理、自我教育,巩固并提高系班各项工作成效,培养适合当代社会的高素质人才,努力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和系风,结合我系班级学生工作现状,根据系加强班风、学风的总体部署和系《关于数学系开展优良“班风,学风”建设的通知》(系学工[2009]3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使评审工作增加透明度和公平性,在系学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成立评审小组,并由评审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评审小组由学生会主席部、纪检部、各班班长组成。
二、评优条件
1.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班委及学生党员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善于管理。
2.班委有计划地开展日常管理工作、主题教育及其它集体活动,且形式新颖、效果良好。各项活动有完 整的计划方案、活动记录、活动总结等相关材料。
3.全班同学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国爱校,无违纪违法现象。
4.全班同学注重文明建设和个人品德修养,尊敬师长,自觉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遵守公共 道德,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
5.全班同学刻苦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发展;
6.班级凝聚力强,同学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系融洽,对任何不利安定团结的言行及时反映并批评 制止。
取消资格:
7. 所在班级如发现以下情况,取消当期评比资格
(1)班里同学在校内外打架斗殴;
(2)班里同学参与赌博、酗酒事件;
(3)同学受到院、系的处分。
三、评比时间、方式及内容
每学期开学后的三个周内完成评比工作,并在开学后第四周公布评比结果。评比采用自评与组织评比相结合,评比内容详见《优良“班风学风”评分表》
四、说明
1.评比结果将作为“优秀班集体”评比的主要依据。
2.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数学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3.本方案自2009年 3月起实施。不足之处将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
优良“班风学风”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