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乱建寺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根据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关于开展乱建寺庙整治工作的密码电报精神,根据区民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结合我镇当前宗教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研究,从现在起将用二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镇开展乱建寺庙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委要认真学习贯彻刚颁布实施的的国家《宗教事务条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民族宗教工作,深入开展对乱建寺庙的专项整治工作。从我镇的情况来看,乱建寺庙有回潮现象,任其蔓延将严重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惕。希望各村(居)委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着手,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和政策,认真整治乱建寺庙在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层层发动,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得到充分提高。
二、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各村(居)委要认真进行调查摸底,特别要对前年“三项治理”的点进行一次地毯式检查,发现回潮或新乱建的寺庙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巩固治理农村宗教突出问题工作的成果,切实采取长效管理措施,保持我镇宗教领域的稳定。
三、掌握政策,精心部署。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在整治工作中要把握“四个结合”。即:坚持整治活动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坚持整治活动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坚持整治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坚持整治活动与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水平相结合。以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来维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通过整治活动,进一步帮助信教群众增强法制观念,从根本上铲除乱建寺庙等非法宗教活动存在的基础。
请各村(居)委认真贯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按照专项整治任务,使我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再上一个台阶,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于九月上旬起,对各村(居)委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