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证明
我校教师孙丽波同志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公示时间为2012年4月9日——2012年4月15日,在公示期间,全体教师一致通过,无任何异议。
特此证明
校长签字: 鄂伦春旗诺敏河校201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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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证明
我校教师孙丽波同志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公示时间为2012年4月9日——2012年4月15日,在公示期间,全体教师一致通过,无任何异议。
特此证明
校长签字: 鄂伦春旗诺敏河校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