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网点营业执照办理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加盖公章);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以公司名义签订的租房协议、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在酒店大厅的提供酒店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酒店公章);
7、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
8、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拨款证明》;
10、《股东会议纪要》
11、《负责人信息表》
二、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办理
1.设立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旅行社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原件; 3.服务网点《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服务网点经理的履历表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5.设立社与服务网点员工订立的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
三、分公司加盟
(一)、总社到光大银行签订保证金协议,增存50000保证金
(二)、到当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可以与保证金同步进行)
大成都范围内的分公司手续大致与成都市服务网点办理营业执照一致,成都市范围以外的分公司,其具体手续还需要咨询当地工商局。
(三)、到分公司所在地旅游局备案
1、《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表》2份。
2.设立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和身份证明。
5、分公司负责人劳动合同复印件。
6、指定银行增存质量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
7、总公司章程1份(加盖公章)。
8、分公司营业场所房产证明和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各1份
三、服务网点注销
办理前需交回领取的各种资料:合同、收据、确认件等,交回备案登记证原件。
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总公司《注销决定》书。
5、总公司营业执照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理完毕后需交回工商局出具的《注销通知书》。
四、服务网点变更
1、《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租房协议、房产证复印件(在酒店大厅的提供酒店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
8、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9、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