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部件型式试验指南(优秀)

发布时间:2020-03-03 05:39:1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部件型式试验指南

1.部件型式试验范围与型式试验依据 1.1下列游乐设施部件应进行型式试验:

(1)制造单位生产的首件《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的游乐设施关键零部件(如安全压杠、弹性绳、安全带等,以下简称安全部件); (2)超出安全部件型式试验证书覆盖范围的首件安全部件;

(3)转厂制造的首件安全部件;

(4)制造单位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后的首件安全部件。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是中国负责游乐设施安全部件型式试验的唯一技术机构,目前正式开展了安全压杠、弹性绳、安全带的型式试验业务。

1.2部件型式试验依据

中国特检院依据中国特种设备相关法规标准开展游乐设施安全部件型式试验,详见《游乐设施安全相关法规标准目录》。

2.型式试验申请 2.1申请单位

由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部件的制造单位向中国特检院游乐设施事业部提出部件型式试验申请。

2.2申请与申请受理

2.2.1部件型式试验是在制造单位完成样品的全部制造工作后进行的;

2.2.2制造单位可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网上申报等方式向中国特检院游乐设施事业部申请部件型式试验。 2.2.4申请时,申请单位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大型游乐设施整机(部件)型式试验申请表;

(2)游乐设施安全部件型式试验资料清单; (3)安全部件样件照片。

2.2.5《游乐设施整机(部件)型式试验申请表》应填写齐全、真实,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2.6申请单位所提供的申请表、资料与信函,均应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2.2.7中国特检院游乐设施事业部在收到全部申请资料后,对安全部件型式试验申请情况进行初步审定,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继续补充资料或不予受理的通知。本院游乐设施事业部业务受理人员在确认安全部件型式试验申请资料符合要求后的,与申请单位联络人员商定取样方法、样件数量(安全压杠2件、蹦极绳4件、安全带3件)、送样时间和开展试验的时间。

3.安全部件型式试验的一般性要求与样件试验条件

3.1样件技术资料全部完成,其设计文件已经得到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的正式批准;

3.4安全部件型式试验样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安全部件技术状态(含其配套的保障资源)已冻结;

(2)制造单位对安全部件进行了规定的各类检验与试验,证明其能够满足所配用游乐设施的安全要求。

4.文件资料准备

4.1申请单位应在送样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游乐设施安全部件型式试验资料清单》规定的文件资料; (2)试验人员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4.2申请单位自行开展的部件检验记录应符合《游乐设施安全部件型式试验资料清单》附注要求;

4.3对于试验后有整改要求的,建议申请单位按照本指南提供的《受检单位整改报告(建议格式)》填写整改回复。

5.型式试验工作程序、工作时限与结论

5.1试验工作程序

5.1.1 开展型式试验工作的可行性检查

型式试验人员检查试验环境(设计确定的适用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等)、试验设备和样品准备情况,确认开展部件型式试验工作的可行性。 5.1.2资料审查

(1)型式试验人员对提供的样品技术资料进行审查核对。重点审查资料是否满足齐全性、完整性、正确性、符合性、一致性要求;

注:齐全性指技术资料齐全;完整性指技术资料内容完整,不缺项;正确性指资料内容正确;符合性指资料内容符合法规标准及设计要求;一致性指技术资料(制造、安装资料与设计资料三者之间的一致性)的前后一致。

(2)按照制造厂提供的设计资料、样件材质单、制造与检验检测记录报告、无损检测报告等,对安全部件适用游乐设施种类型式,以及主要材料、各类参数和无损检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 5.1.3试验前静态检验检测

(1)宏观检查样件质量,及与设计的一致性;

(2)详细检查、测量、记载需要在型式试验中重点观察,并需要在试验前后进行对比的部件和部位。 5.1.4开展部件型式试验;

5.1.5型式试验后静态检验检测与对比,主要包括:

(1)宏观检查,检查是否存在断裂、永久变形、损坏等现象;

(2)对于需要进行试验前后对比的部件、部位和数据,根据试验前静态测量记录进行检测对比;

(3)对高应力部件、部位(包括重要焊缝),或有怀疑情况,进行部分拆卸检查、无损检测、厚度测定或硬度、测定,以及几何尺寸与偏差测量; (4)试验人员认为需要的其它检验检测。

开展部件型式试验时,型式试验人员还应重点检查设计有否考虑不周或错误,生产过程(制造、安装或改造)是否对设计进行了较大改动或与设计要求存在严重不符合及误差(偏差)等情况。

5.1.6发现问题处理与交换意见

5.1.6.1发现下列情况应不予开展试验或中止试验:

(1)样件文件资料严重不符合齐全性、完整性、正确性、符合性、一致性要求,或严重失实等;

(2)样件实物与设计严重不符; (3)样件由其它单位制造。

5.1.6.2在试验中发现下列任何一种或多种情况,判定型式试验不合格: (1)有关标准法规规定的试验项目与检查项目不合格; (2)样件出现重大缺陷;

(3)载荷试验后,拆卸对比检查发现影响安全使用的异常情况的。

5.1.6.4发现上述问题,不予开展试验、中止试验或给出不合格结论的,在给出正式书面意见前,型式试验人员将与申请单位交换意见。 5.1.7给出型式试验工作书面意见

(1)对于不予开展试验、中止试验或可整改的较大缺陷或问题的,以及型式试验不合格的,试验人员签发《现场工作联络单》;

(2)对于型式试验结果合格的,签发相应安全部件型式试验合格证件。 5.1.8封存资料

型式试验合格后,由试验人员签字封存制造单位经过型式试验最终确定冻结的安全部件设计计算书、设计说明书、全套图纸、制造与检验资料等技术资料(封存在制造单位内)。设计文件鉴定机构保留封存资料清单。封存资料如系电子文档,制造单位应确保电子文档资料能够至少保存10年。

5.2问题整改、复试、正式结论给出

5.2.1对于《现场工作联络单》提出的问题,制造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予以整改,整改结束后,向中国特检院游乐设施事业部提交整改资料,申请复检(不需再提交申请表);

5.2.2安全部件型式试验正式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复试合格”、“复试不合格”四种,复试只允许进行一次;

5.2.3申请安全部件型式试验复试的,申请单位必须针对型式试验不合格的原因,对安全部件进行改进,并且向型式试验机构提出改进措施与落实情况的书面说明,包括设计文件的更改情况。

5.2.4安全部件型式试验合格(或复试合格)的,在型式试验全部工作完成后(有整改的在整改资料提交并经审查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出具安全部件型式试验合格证书,给出最终结论。

5.3样件复试不合格,申请单位如继续申请型式试验,应重新提交《游乐设施整机(部件)型式试验申请表》和相关技术资料(如修改后的相关技术资料、《受检单位整改报告(建议格式)》、整改证明文件等),重新进行抽样试验。

5.4型式试验工作时限

(1)安全压杠型式试验时间: 6天 (2)弹力绳型式试验时间: 2天 (3)安全带型式试验时间: 1天

6.对部件型式试验结果的覆盖 6.1可覆盖情况

样件型式试验合格,同类型安全部件可以用于其设计文件或《部件型式试验证书》限定的同制造厂生产的同种结构型式、同“设备类型”、同“设备型式”、相同安全技术参数(或小于)的游乐设施产品。

6.2下列情况不予覆盖:

(1)游乐设施“设备类型”、“设备型式”或结构等,与试验合格的安全部件适用条件不同,或游乐设施安全技术参数比安全部件原确定的参数大; (2)后制造使用的安全部件结构型式与试验通过的安全部件结构型式不同; (3)安全部件主要材料或制造方式变更,影响安全部件的安全性能。

7.重新申请型式试验及设计变更后的补充型式试验

7.1当设计、制造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申请部件型式试验;

7.2当法规或安全部件型式试验证书规定有效期的,证书有效期满前应重新申请安全部件型式试验。

8.其它

8.1保密要求与管理

安全部件型式试验人员承担保守产品技术秘密的责任。为确保不产生失密事件或引起失密争议,在型式试验人员在场的情况下,鉴定时封存的设计文件的启封,型式试验合格后的设计文件的加封、复印、复制等均应由申请方人员承担。

8.2问题申诉

申请单位对鉴定结论、复审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中国特检院提出书面申诉,我院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申请单位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向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提出书面申诉。

8.3安全部件型式试验证书更名

因原制造单位的名称发生变更,需要更改型式试验证书上的制造单位名称,制造单位可以凭名称变更证明向中国特检院申请变更。

8.5安全部件型式试验工作纪律

安全部件型式试验小组不接受申请单位或其它相关单位、个人给予试验人员个人的酬金、任何形式的赠与、礼品,以及超出正常接待范围的消费等。

9.注意事项

9.1申请游乐设施安全部件型式试验的单位,应直接与游乐设施事业部综合室联系,否则可能会造成业务受理延误或致使产生其它后果;

9.2任何申请业务或整改回复信件,应直接写“游乐设施部事业部收”,或个人姓名但带有“公函”字样。凡只书写个人姓名的信件,游乐设施事业部综合室秘书人员可能视为私人信件而不予拆封,由此而影响申请业务受理或不能及时给出检验结论,并可能造成损失的,我院概不负责;

9.3检验报告或证书的处理与寄送,由游乐设施事业部综合室专职秘书统一负责,凡涉及报告有关问题,请直接与游乐设施事业部综合室联系。

10.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楼B610 邮政编码:100013

联系人:综合室主任 王银兰、综合室业务受理人员 李影 业务电话:(010)59068288(李影) 59068280(王银兰) 业务传真:(010)59068261 中国特检院投诉电话:(010)59068091 E-mail: ylb@csei.org.cn;

Ylb84275588@126.com 中国特检院投诉:zshb@csei.org.cn 主页:www.daodoc.com

http://chinaridesafety.org.cn 网络业务申报:(待补)

附件

游乐设施安全部件试样与试验台的接口尺寸

(见PDF文档)

大型游乐设施型式试验工作指南

游乐设施型式试验准备与设计验证试验要求

1.大型游乐设施检验验收指南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检查总结

关于部件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有效期的问题

大型游乐设施验收检验流程

大型游乐设施考试试题A卷

乘坐大型游乐设施的注意事项

大型游乐设施专项应急预案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人员试题及答案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部件型式试验指南(优秀)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部件型式试验指南(优秀).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