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
姓名: 院系: 班级: 学号:
本人在生源地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临近毕业,结合实际情况,特作如下确认和承诺:
照贷款合同规定,本人从2018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2018年12月15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15日前,在合同指定账号里存足额资金,按时偿还本息。(毕业后三年宽限期,三年内只偿还利息,三年后还本付息,也可提前还款,登陆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及时更新个人信息,以免发生违约带来的不必要后果。)
一、及时更新联系方式。
每年12月1日前,主动与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联系一次,提供自己及家庭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及时更新自己手机等相关信息(这个很重要,银行每年会有短信提醒),并查询需要还款情况,至贷款还完为止。
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如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2、违约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将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和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
毕业去向或就业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QQ号码: 微信号: 家庭详细地址: 父、母(监护人)联系电话: 贷款人(签字):
2018年 月 日
《还款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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