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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试题

发布时间:2020-03-01 21:24:4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试题

1、简述项目建设基本程序?

答:(1)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编制设计文件;

(4)施工准备;

(5)项目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办理施工执照;

(6)组织施工,做好生产准备;

(7)竣工验收和交付生产;

(8)项目后评价及检验反馈。

什么是法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法定代理的概念是什么?

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进行的代理。法定代理是以一定的社会关系存在为依据而确定的代理关系。法定代理的特点是“法定”,具体表现为代理关系是法定的;代理人、被代理人是法定的;代理权的内容也是法定的。代理关系中的被代理人只能是公民,而且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定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公民作为法定代理人时,通常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近亲属。

3、担保的特点有哪些?

附随性:

担保是为担保债权的受偿而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另外提供的,具有从属于被担保债权的属性。随着主债权的存在、转移或消灭而存在、转移或消灭。

补充性:

担保的补充性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对于债权的实现仅具有补充意义。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能行使担保权。同时,债权人实现其担保,应当先为主债权的清偿要求,在主债权的清偿要求不能满足时,才可以实现其担保。

4、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有哪些?

(一)工程险的责任范围

(1)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害。包括因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造成的损害。

(2)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害。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二)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范围

(1)因发生与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部

及临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

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制服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

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

(3)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

据法律裁定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不得超过保单列

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和累计赔偿限额。

1、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3)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2、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是合同订立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

以下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

(2)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其含义为:

①合同当事人一旦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合同即可成

立,对于次要条款或者非必要条款并未达成协议并不影响合同成

立。

②达成一致的协议意味着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至于当事

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是考虑合同效力的主要因素。

3、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答: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

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即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对合同的主

要内容达成一致意见,要约承诺阶段宣告结束,即合同成立。而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效力。合法合同从合同成立时起即具

备法律效力,而违法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也不会产生法律效力。合

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如下:

(1)合同不具备成立要件所产生的是缔约过失责任,即在合

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因自己的

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其后果仅仅

表现为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赔偿责任;而合同不具备生效要件则产

生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外,往往还

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在合同形式方面的不同要求。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

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而没有采用,而且也没有出现当

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情况,则合同不能成立;

但是,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只有在办理批准、登记等手

续才能生效,当事人未办理相关手续则会导致合同不能生效,但

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3)国家的干预。有些合同往往由于其具有非法性,违反了

国家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而成为无效合同,此时,即

使当事人不主张合同无效,国家也有权干预;合同不成立仅仅涉

及到当事人内部的合意问题,国家往往不能直接干预,而应当由

当事人自己解决。

合同成立制度主要表现了当事人的意志,体现了合同自由的

原则;而合同生效制度则体现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认可与否,它

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

4、合同的履行方式有哪些?

答: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前履行。

1、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有哪些?

答:依照我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在我国境内建设的以下项目可以不要通过招标投标来确定承包人: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

2)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2、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内容是什么?

答:1)投标者须知;

2)设计依据文件;

3)项目说明书;

4)合同的主要条件;

5)设计依据资料;

6)现场勘察和答疑时间和地点;

7)投标截止日期;

8)其他有关内容。

3、评标方法和内容是什么?

答:(1)投标人的资质;

(2)监理规划;

(3)拟派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

(4)人员派驻计划和监理人员的素质;

(5)监理单位提供用于工程的检测设备和仪器或委托有关单位的协议; (6)近几年监理单位的业绩及奖惩情况; (7)监理费报价和费用组成; (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情况。

4、按招标范围分施工招标分类有哪些?

答:(1)全部工程招标。

(2)单位工程招标。

(3)特殊专业工程招标。

1、监理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答:* 服务性合同 * 非承包性合同 * 非经营性合同 * 合同内包括有授权内容。

2、监理单位的权利是什么?

答:监理合同中涉及到监理单位权利的条款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监理单位在委托合同

中应享有的权利:(1)完成监理任务后获得酬金的权利;(2)获得奖励的权利;(3)终止合同的权利。另一类是监理单位履行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的监理任务时可行使的权利:(1)工程有关事项/设计的建议权;(2)对实施项目质量/工期/费用的监督控制权;(3)有关协作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4)发布变更指令;(5)审核承包商索赔的权利。

3、反映项目报建程序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答:* 工程建设报建程序的规定 * 关于拆迁工作的规定 * 关于应缴纳税费的规定 * 关于资质管理的规定 * 关于项目实行监理的规定 * 关于项目招标投标的规定 * 关于工程造价的规定。

1、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任务委托方式的限定条件是什么?

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任务有招标委托和直接委托两种方式。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是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来委托,否则所签订的勘察设计合同无效。

2、设计的修改和终止有哪些规定?

答:(1)设计文件批准后,不得任意修改和变更,若需修改应批准;

(2)委托方要求修改设计,除文件提交时间另定外,应按实际返工修改的工作量增付设计费;

(3)原定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如有重大变更需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经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批准机关同意,双方另签合同,委托方负责支付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

(4)委托方因故要求中途终止设计时,应及时通知承包方,已付的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实际所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3、设计阶段监理的内容有哪些?

答:(1)编制设计要求文件或方案竞赛文件;

(2)组织方案竞赛、招投标,参与设计方案评选或评标;

(3)协助选择勘察/设计单位;

(4)起草勘察/设计合同条款及协议书;

(5)监督勘察/设计合同的履行情况;

(6)审查勘察/设计阶段的方案和设计结果;

(7)向业主提出支付合同价款的意见;

(8)审查项目概算、预算。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答:(1)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

(2)合同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3)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4)合同监督的严格性 。

2、怎么理解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答:施工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施工合同的文件和优先解释顺序为:

(1)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本工程所适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标准化合同文本的优点是什么?

答:* 合同体系完整、严密、责任明确;

* 责任划分较为公正。

2、怎么理解合同有效期?

答:自合同签字日起至承包商提交给业主的“结清单”生效日止,施工合同对业主和承包商均具有法律约束力。颁发解除缺陷责任证书只是表示承包商的施工义务终止,即证明承包商的工程施工、竣工和保修义务满足合同条件的要求,但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并未完全结束,还剩有管理和结算等手续。结清单生效指业主已按工程师签发的最终支付证书中的金额付款,并退还承包商的履约保函。结清单一经生效,承包商在合同内享有的索赔权利也自行终止。

3、怎么理解进度控制?

答:承包商在业主代表批准的进度计划基础上实施工程,但每个月需向业主代表报送进度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设计、采购、制造、货物到达现场、施工、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展情况说明;设备制造期间的检查、实验报告和运抵现场的实际日期或计划日期;任何可能导致环境或社会公共利益蒙受损害事件的报告;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以及计划采取的措施等。

4、执行工程师指令后对补偿不满意,如对变更工程的估价认为过少等?

答:当事件的影响仅使分包商受到损害时,承包商的行为属于代为索赔。若承包商就同一事件也受到了损害,分包商的索赔就作为承包商索赔要求的一部分。索赔获得批准顺延的工期加到分包合同工期上去,得到支付的索赔款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转交给分包商。

承包商处理这类分包商索赔时还应注意两个基本原则:一是从业主处获得批准的索赔款为承包商就该索赔对分包商承担责任的先决条件;二是分包商没有按规定的程序及时提出索赔,导致承包商不能按主合同规定的程序提出索赔不仅不承担责任,而且为了减小事件影响使承包商为分包商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费用由分包商承担。

1、什么是索赔?

答:索赔(Claim)一词具有较为广泛的含义,其一般含义是指对某事、某物权利的一种主张、要求、坚持等。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2、按索赔目标或要求,索赔可分为哪两类?

答:(1)工期索赔(Claim for Extension of Time);(2)费用索赔(Cost Claim)。

3、在工程实践中,承包商可以提出的索赔事件通常有哪些?

答:(1)业主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设计图纸和资料,未按时交付合格的施工现场及行驶道路、接通水电等,造成工程拖延和费用增加。

(2)工程实际地质条件与合同规定不一致。

(3)业主或工程师变更原合同规定的施工顺序,打乱了工程施工计划。

(4)设计变更、设计错误或业主、工程师错误的指令或提供错误的数据等造成工程修改、返工、停工或窝工等。

(5)工程数量变更,使实际工程量与原定工程量不同。

(6)业主指令提高设计、施工、材料的质量标准。

(7)业主或工程师指令增加额外工程。

(8)业主指令工程加速。

(9)不可抗力因素。 (10)业主未及时支付工程款。 (11)合同缺陷,如条款不全、错误或前后矛盾,双方就合同理解产生争议。 (12)物价上涨,造成材料价格、工人工资上涨。

(13)国家政策、法令修改,如增加或提高新的税费、颁布新的外汇管制条例等。

(14)货币贬值,使承包商蒙受较大的汇率损失等。

4、索赔的依据有哪些?

答:索赔的依据主要是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惯例,尤其是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由于不同的具体工程有不同的合同文体,索赔的依据也就不完全相同,合同当事人的索赔权利也不同。

5、索赔文件编写要求有哪些?

答:(1)符合实际;(2)说服力强;(3)计算准确;(4)简明扼要。

6、承包商索赔要求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答:(1)与合同相比较已经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自身的过失所造成。

(3)这种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也不是应由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所造成。

(4)承包商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了书面的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文件。

7、承包商应防止哪些极端倾向?

答:(1)只讲关系、义气和情意,忽视应有的合理索赔,致使企业遭受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2)不顾关系,过分注重索赔,斤斤计较,缺乏长远和战略目光,以致影响合同关系、企业信誉和长远利益。

8、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当合同一方提出索赔,合同另一方面对对方提

出的索赔要求和索赔文件,可能会有哪些选择?

答:(1)全部认可对方的索赔,包括索赔值数额;

(2)全部否决对方的索赔;

(3)部分否决对方的索赔。

1、工程延误的一般处理原则是什么?

答:一般地说,根据工程惯例对于第一类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承包商只能要求延长工期,很难或不能要求业主赔偿损失;而对于第二类原因,假如业主的延误已影响了关键线路上的工作,承包商既可要求延长工期,又可要求相应的费用赔偿;如果业主的延误仅影响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且延误后的工作仍属非关键线路,而承包商能证明因此引起的损失或开支,如劳动窝工、机械停滞费用等,则承包商不能要求延长工期,但完全有可能要求费用赔偿。

2、在什么情况下,承包商一般可以提出利润索赔?

答:(1)因设计变更等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

(2)施工条件变化导致的索赔;

(3)施工范围变更导致的索赔;

(4)合同延期导致机会利润损失;

(5)合同终止带来预期利润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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