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会馆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合约。
一、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为零;
2.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3.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4.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5.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二、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3)、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乙方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乙方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5)、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
6)、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7)、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8)、乙方必须虚心接受甲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10)、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各项制度。
1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13)、乙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14)、乙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甲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甲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15)、乙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16)、乙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17)、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18)、乙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19)、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甲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20)、乙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1)、乙方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乙方人员的,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甲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23)、乙方要对乙方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24)、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25)、施工现场内,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26)、甲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乙方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甲方的书面同意;
27)、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8)、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29)、乙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30)、乙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甲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乙方的安全责任;
31)、乙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三、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甲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乙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可对其处罚。
四、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会馆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3、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乙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五、其他补充条款
本合约书正本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保安部备档一份。
六、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