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述 报 告
文锦渡海关总值班室:
本人刘XX于2008年X月18日从文锦渡入境货物一批.车牌号为:粤ZBXX7港.由于本人的疏忽,将本人在香港时使用的旧前灯总承1个.旧后灯总承2个.旧音响控制板1个装在车子的驾驶座上,并将其一齐带入境内,导致该货物还未申报.经海关查验,暂扣海关仓库.扣仓单号(62XX1).现海关要求办理相关的退港事宜.恳请贵关给予办理.谢谢!
《陈述报告(司机自带货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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