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安全责任书
教学实习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使实习达到预期目的,保证实习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针对目前的社会治安和交通安全情况,学院和学生在安全责任方面达成下列共识,并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的校外实践教学包括学院在校外组织开展的教学计划内各种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等,安全责任的主体是学生本人。
二、学生在校外实践教学过程中,要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听从带队教师的指挥,严格遵守《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
三、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实习纪律,团结互助,不做有损大学生形象的事。若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四、在校外实践教学过程中,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严禁带火种上山,严禁酗酒,严禁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
五、校外实践教学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从事任何与实习无关的活动。
六、参加校外实践教学的学生,要定期向带队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发生特殊问题应随时报告,不得拖延;自己联系校外实践教学单位的学生,应定期向学院相关领导汇报实习情况。
七、为切实防范和杜绝校外实践教学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顺利完成实习任务,本人特作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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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觉遵守学院关于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安全条例。
2.外出使用交通工具时,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的车辆、船只和非客运的车辆、船只。
3.在校外实践教学活动中不去各类娱乐场所及网吧等处活动。
4.不到山塘水库及江河湖泊游泳,不攀爬危险物。
5.出行在外时注意举止文明。认真了解并尊重当地的乡规民约、风俗习惯,避免与陌生人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
6.不赌博、不酗酒,不参与各种传销活动。
7.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意外的发生。
8.注意饮食安全。不食用对健康有害的食品(饮料),不到没有卫生许可证的摊点就餐。
9.在校外实践教学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定、对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外出履行请假手续(节日外出履行告知义务),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带队教师报告。
承诺人(签字):系(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注:1.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学生所在系,一份由学生本人持有。
2.本承诺书格式仅供参考,各系(部)可结合不同的实践教学活动进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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