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汽车,走进校园》车展合同书
甲方:
乙方: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汽车与机电工程系龚银、雷王佳、涂校文、张志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汽车展览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信守承诺: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展览形式:以车展为主辅以各种娱乐活动(娱乐活动包括有奖问答、棋牌书
法、车模走秀等,4S店提供的各种娱乐休闲活动。另添加的活动形式以现场为准。)
2、展览时间:2012年4月
29、30日。
3、展览地点: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马湖新区乙1号)
4、展览收费:此次展览按车位收费(车位面积为长8.5米宽5米,每个车位限
展览一辆车)。此次展览中甲方预定车位个,费用为(大写)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的申请提供车位,乙方未按甲方申请提供车位致使甲方不能参
展的,乙方应退还甲方的全部参展费用。
2、乙方在车展中应做好相应的宣传,具体宣传方案详见附件《百家汽车,走进
校园宣传方案》
3、乙方在车展活动当天应安排相应的娱乐活动(详见条款)
4、乙方应在车展活动两天负责甲方工作人员的接待、休息、餐饮。
5、乙方应在车展当天对甲方参展的车辆进行安检,如果甲方车辆在进展位前有
任何损伤甲方应负全部责。如果在展览中车辆受到损伤乙方应尽可能查明原因,并按相应规定追究责任。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准时参加车展,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参展的则视为甲方违约。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出示相关车辆的参展资料。
3、甲方可对已预订的展区做出相应布置,或建议乙方做出相应布置。
四、付款方式
在车展结束后三天内甲方应把参展的全部费用一次性付给乙方代表或汇至乙方指定账户。
五、免责条款
如果在此次车展中因各种不可预见、不可反抗、不可避免等因素(如地震、战争、暴雨、洪灾等)导致车展不能如期举行的或取得效果远远小于预期效果的,甲乙双方都不算违约。如遇以上情况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延迟展览时间。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的履行本合同,签于此,甲方承诺如提前终止合同,应承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乙方若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退还给甲方。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代表(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