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消防支队特勤中队购置手持 对讲机等通讯器材竞争性谈判公告
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手持对讲机等通讯器材采购方式经支队办公会研究决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确定供货商。现对该项目公开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欢迎有意参与竞标的单位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漳州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手持对讲机等通讯器材
二、建设地点:漳州市水仙大街北侧、六号路东侧漳州市消防指挥中心
三、建设规模:估算总投资不高于 6.5万元
四、项目范围:车载式对讲机、手持式对讲机、对讲机电池
五、数量:车载式对讲机7台、手持式对讲机40台、对讲机电池40块
六、质量标准:合格
贵司如有意参加谈判,请于2011年1月17日前到漳州市水仙大街119号漳州市消防指挥中心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业主: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 系 人:黄静文(13959662566)林鹏程(15060576556)
日期: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竞谈人须知
一、招标业主情况
业主:漳州公安市消防支队
办公地址:漳州市水仙大街北侧、六号路东侧
联 系 人:黄静文(13959662566)林鹏程(15060576556)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漳州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手持对讲机等通讯器材
2、项目地点:漳州市水仙大街119号漳州市消防指挥中心
3、项目规模:估算总投资6.5万元
4、项目范围:车载式对讲机、手持式对讲机、对讲机电池
5、质量标准:合格
6、工期要求:5日历天
三、资金来源:财政经费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1月17日上午9时
送交文件和开标地点:漳州市水仙大街119号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八楼会议室
五、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具备条件:
1、竞谈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约情况:无因竞谈人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履约情况由竞谈人自行填写,如竞谈人申请人不如实填报真实情况,经业主或有关部门查实竞谈人有违约行为,业主有权取消其竞谈人资格,并没收其竞谈人保证金)
3、供应商具有相关项目的经营资格、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4、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财务状况;
5、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六、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资料:
1、经年检合格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交评标小组核对后退还;
2、拟售车载式对讲机、手持对讲机性能参数说明书;
3、项目量清单报价表。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如实提交完整的各项证书、证件、证明,否则取消其谈判资格。
七、谈判小组由业主依法组建,负责谈判活动。谈判小组对竞谈人报价进行审议,对符
合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以最低价为原则确定成交竞谈人。
八、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加盖投标人印章,同时应写明竞谈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等,并于规定的地点,规定的时间提交谈判响应文件。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保修:保修期一年。
十一、项目款支付办法: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付款。
十二、漳州消防支队特勤中队手持对讲机等通讯设施相关技术要求:
一、TM800M集群车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