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金塔北京红干椒种植回收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联合种植金塔北京红干椒,在此期间双方必须遵守约定,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提供优质的红干椒种苗,如种苗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收购标准:
乙方必须用本公司的专用种苗,不得和其他种苗混种以免影响产量及质
量,成品必须卖给甲方,乙方不得私自外卖,甲方保证回收,但成本质量必须真红色,不能有虫子、斑点、烂、花皮、坏、二红及绿的。乙方卖鲜椒每市斤保底0.70元回收,甲方如不回收,或乙方私自外流,相互每亩赔偿500元。
三、甲方指定地点集中收购,现金结算。
四、如自然灾害和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损失,双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乙方不得中途退约,如乙方退约给甲方每亩赔偿500元。
以上条款双方必须遵守,如以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达不成一致意见,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年月日
《北京红干椒种植回收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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