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坡中心小学校外寄宿生
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外寄宿生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创建平安校园,为校外寄宿生创建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依据县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 组 长:
刘挽银
副组长
周恒明
李江平
组 员:
张永珍
田宏旺
李嘉斌
李艳花 李觅宁
朱引霞
李亮亮
张艳丽
柴天庆
师军军 程小刚
钱喜生
二、制度管理
(一)、学校方面
1、学校与房东签订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存档。
2、学校(班主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校外寄宿生的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和家长(房东)协商解决。
3、班主任对本班校外寄宿生建立信息系统,摸清校外寄宿生的实际情况,并造册登记。
4、学校、班主任定期召开会议,对学生进行专项教育。学习寄宿生有关安全制度及行为要求。并做好记录。 5.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要深入校外寄宿学生生活,实际查看学生寄宿情况。对有安全隐患与家长(房东或委托人)协商解决。并做好记录。
(二)房东(委托人方面)
1、小学生安全自护能力较差,校外寄宿生应有监护人(受家长委托的房东)负责并承担安全责任。。
2、房东(家长)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自护自救意识和能力,配合学校搞好学生的安全工作,按时学习和休息。
3、寄宿生不得在危房、漏房中居住,灶房和卧室必须隔离。
4、学校(房东)教育学生注意用电、用火安全和饮食卫生,严防火灾、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煤气灶要注意通风 。煤炉不得在室内摆放,过期食品不得食用。
5、房东督促教育学生关好门窗,严防偷盗和坏人投毒。
6、房东(家长)积极配合学校搞好安全检查,随时与学校保持联系。
三.本办法从二零一二年三月十日起实施。
阳坡中心小学
《小学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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