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安全责任书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公司各单位和全员的安全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把一切事故和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层层落实责任、预防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与公司的司机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杜绝员工伤亡事故责任目标
(一)严禁发生工伤死亡及严重伤残事故(含工伤报销金额超过5000元的伤残);
(二)本公司司机发生工伤事故(工伤报销金额在200元至5000元)不得超过1人(含因伤经医院鉴定需停工休息的),轻度工伤(报销金额少于200元)少于3次;治安事件不大于1次(公司及个人失窃、及其他纠纷);
二、严防火灾事故责任目标
(一)公司不得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二)发生火灾苗头不超过1起/年(着火后迅速扑灭,无人伤,无直接损失)。
(三)杜绝重伤以上伤亡事故,杜绝重大火灾,燃烧、爆炸事故。
三、司机的安全责任
(一)驾驶员随时接受公司车管人员对车辆的检查、询问,并对提出的问题做出解答。
(二)驾驶员必须保证所驾驶的车辆车况良好,发现车况异常时及时汇报,发生交通违章及时报办公室处理解决。
(三)驾驶员能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消防器材,严禁酒后开车与疲劳驾驶,严禁超速行驶,因上述原因受到处罚,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驾驶员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管理,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牢固树立服务思想,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遵守劳动纪律,不搞特殊化。
(五)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学习,不断提高安全驾驶意识和技能。
(六)坚持制度,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
(七)驾驶员须保证所驾驶车辆车况良好,并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GPS等通迅工具能正常使用,车辆外出回公司后须及时清洗。
责任;
本责任书的责任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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