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氏宗祠竣工庆典具体工作通知
邓氏宗祠竣工在即,现将竣工庆典前的准备工作通知如下,望各地(各房系)认真贯彻落实,并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重建委员会,逾期作弃权处理。
通知一:征集宗祠大门、神堂对联(2014年10月1日以前交);诗词、文集、先祖遗物、文史资料等(2014年9月底以前交)。
通知二:庆典上的龙、狮,安排今年10月1日前申报,确定九龙朝祠,不搞龙狮竞赛,请及时上报审批。
通知三:文艺节目调演,剧种不限,要突出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今天的幸福生活、先祖开疆拓业功绩等内容。必须于2014年8月底上报,经审批后再定。
通知四:关于:“重建邓氏宗祠献资方案”的部分调整:
一、删除部分:
1.因书价昂贵,删除献资三百元赠书一项;
2.删除献资伍仟元及以上立碑传世和家庭影像二项。
二、调整部分:
1.对献资一万元及以上者,塑15*20瓷像一副,刊在宗祠“英贤墙”上永久传颂;
2.对献资伍仟元及以上者,在《纪念册》上刊“全家福”彩照一副。其余款项按照原方案不变。
三、增加部分:
动员邓氏出嫁女(婿)、邓氏系外孙(甥)踊跃献资。其方法在
“重建邓氏宗祠献资方案”基础上从优,即献资300元赠庆典影碟、纪念册一份。献资伍仟元,就可塑瓷像刊入“英贤墙”永久传颂。 通知五:评选各派行两名优秀代表参加揭幕仪式(世、兴、必、以、宗、承、继、宏、开、正„„)。
评选条件(三者缺一不可):
1.本人或家庭捐资壹仟元及以上者;
2.本人思想健康,热爱宗族事业,孝老爱幼,学绩优秀者;
3.本人有行为能力参加庆典活动;
于2014年8月底前将名单上报,经评委审核确定。
通知六:
1.已献资一万元及以上者,交本人半身免冠彩照一张和个人简历及相应资料(先祖派名、祖妣姓氏,以备制灵牌),传世立说之文等。
2.已献资三百元及以上者,交本人半身免冠彩照一张及简历等相应资料。
各地筹款人员,应在收款的同时将照片、简历等同时收集,并及时上交。
邓氏宗祠重建委员会2014年8月1日